兴署办发〔2024〕42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经兴安盟行政公署同意,现将《兴安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2月22日经兴安盟行政公署批准,由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的《兴安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1年版)》(兴署办发〔2021〕39号)同时废止。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111522000116340760/2024-00055 | 发文字号:兴署办发〔2024〕42号 |
发文机构: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成文日期:2024-09-29 17:36:54 | 有效性:有效 |
兴署办发〔2024〕42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经兴安盟行政公署同意,现将《兴安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2月22日经兴安盟行政公署批准,由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的《兴安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1年版)》(兴署办发〔2021〕39号)同时废止。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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