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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兴安盟恢复盟建制。现辖两市(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三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一县(突泉县)。阿尔山市和科右前旗为抵边旗市。  兴安盟生态地位重要。位于大兴安岭向松嫩平原过渡带。保护地总面积983.4万亩。是东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服务区。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全国。兴安盟水资源相对丰富。  兴安盟旅游资源独特。拥有青山、秀水、林海、草原、湿地、冰雪。科右前旗、。 【查看更多】

  •    兴安盟(“兴安”为满语,丘陵之意)因位于大兴安岭山麓而得名。

       1636年(清崇德元年),清王朝先后将科尔沁部编为5个旗,即科尔沁左翼前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右翼后旗。

       1648年(清顺治五年),清王朝将扎赉特部编为扎赉特旗。

       1650年(清顺治七年),清王朝在科尔沁部又编成科尔沁左翼后旗,各旗均隶属于清王朝理藩院管辖。

       1710年(清康熙四十九年),清王朝将编成的10个札萨克旗会盟于今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杜镇境内的哲里木山下,故称哲里木盟。今兴安盟地域隶属于哲里木盟。

       1909年(宣统元年),清王朝在科尔沁右翼中旗放垦地段设置醴泉县(今兴安盟突泉县)。

       1912年4月,中华民国政府撇销理藩院,设蒙藏事务处,管理蒙藏事宜。同年8月19日,颁布《蒙古待遇条例》。沿袭清制,允诺蒙古王公制度、原有管辖权、治理权、世袭爵位号、所享特权概仍其旧。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后旗均受蒙藏事务处管辖,同时受盛京(今沈阳市)将军监督节制;扎赉特旗受蒙藏事务处管辖,同时受黑龙江将军监督节制;今阿尔山伊尔施地区隶属于黑龙江省龙江道管辖,醴泉县(今突泉县)隶属于奉天省(今辽宁省)洮昌道管辖。

       1914年(民国3年),中华民国政府将醴泉县更名为突泉县。

       1916年,中华民国政府在今科尔沁右翼前旗境内的索伦地区设立索伦宣抚局,1917年,索伦宣抚局改称索伦设治局,隶属于黑龙江省龙江道管辖。

       1928年,东北政务委员会于洮南设立兴安屯垦公署,着手军垦蒙地。屯垦公署后迁至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1929年,兴安屯垦公署将王爷庙改称兴安镇(亦称怀远镇)。

       1931年9月,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武装侵占中国东北和内蒙古东部地区,今兴安盟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1932年3月1日,日本帝国主义扶植的傀儡政权——伪满洲国成立。3月9日,日伪政权宣布废除原盟旗制,在伪满洲国国务院专门设置了一个统治蒙古民族的行政机构——兴安局。6月1日,日伪政权将科尔沁右翼前旗境内的索伦设治局改为索伦县。7月15日,日伪政权将科尔沁右翼前旗改称西科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改称西科中旗、科尔沁右翼后旗改称西科后旗。8月2日,日伪政权决定撤销兴安局,成立兴安总署,下设兴安南分省、兴安北分省、兴安东分省(1933年3月,增设兴安西分省)。西科前旗、西科中旗、西科后旗、扎赉特旗隶属于兴安南分省管辖,省公署驻郑家屯。11月29日,伪满洲国发布第一六八号敕令,改革旗制,废除原王公爵职世袭制和札萨克制,设旗公署,改旗札萨克为旗长,各旗置日本人担任参事官,“辅佐”旗长。同年,突泉县由奉天省划归龙江省管辖。

       1933年2月,日伪政权将索伦县改为喜扎嘎尔旗,隶属于伪兴安东分省管辖。

       1934年12月,日伪政权撤销兴安总署,成立蒙政部,所属4个分省去掉“分”字,分别改称兴安南省、兴安北省、兴安东省、兴安西省,隶属于蒙政部,原管辖范围不变。

       1935年9月,兴安南省公署从郑家屯迁驻王爷庙街。

       1937年7月,伪满政权撤销蒙政部,成立直属伪满国务总理大臣的兴安局,原管辖范围不变。

       1941年8月1日,喜扎嘎尔旗隶属于伪兴安南省管辖。

       1943年10月,日伪政权撤销伪兴安局,成立伪兴安总省,保留兴安北省,撤销兴安东、南、西3省,分别改称兴安东地区、兴安南地区、兴安西地区。西科前旗、西科中旗、西科后旗、喜扎嘎尔旗、扎赉特旗、王爷庙街隶属于伪兴安总省的兴安南地区行署管辖。同年,突泉县由龙江省划归兴安总省管辖。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兴安盟全境解放,日伪政权垮台。8月17日,成立了新兴安总省临时政府,西科前旗、西科中旗、西科后旗、喜扎嘎尔旗、扎赉特旗、突泉县、王爷庙街直隶于新兴安总省临时政府管辖。

       1946年1月16日,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和兴安盟成立,新兴安总省自行取消。新成立的兴安盟辖西科前旗、西科中旗、西科后旗、喜扎嘎尔旗、扎赉特旗、王爷庙街,隶属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兴安盟管辖,突泉县隶属于辽吉行署管辖。4月,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决定撤盟设省,兴安盟改称兴安省,原管辖范围不变。5月26日,根据“四三”会议决议,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被撤销,同时成立新的兴安省及兴安盟(原管辖范围不变),兴安盟隶属于新成立的兴安省管辖。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5月13日,撤销兴安省和兴安盟建置,兴安盟原辖西科前旗、西科中旗、西科后旗、扎赉特旗、喜扎嘎尔旗、王爷庙街直隶于内蒙古自治政府管辖;11月,王爷庙街改称乌兰浩特,升格为市。1948年2月,西科前旗恢复科右前旗称谓;同年11月,内蒙古自治政府新设兴安盟,下辖科右前旗、西科中旗、西科后旗、扎赉特旗、喜扎嘎尔旗(11月22日,撤销喜扎嘎尔旗建置,其辖境划归科右前旗)。

       1949年3月,直隶于内蒙古自治政府管辖的乌兰浩特市、原属辽北省管辖的突泉县划归新设的兴安盟管辖;同月,西科中旗、西科后旗分别恢复科右中旗、科右后旗称谓;至此,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科右后旗、扎赉特旗、突泉县全部隶属新设兴安盟管辖。

       1949年12月2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月,兴安盟政府改称兴安盟人民政府;所辖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科右后旗、扎赉特旗、突泉县政府先后改称人民政府。

       1952年8月,撤销科右后旗建置,其辖境分别划归科右前旗和扎赉特旗。

       1953年2月,在乌兰浩特市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行政公署,兴安盟隶属东部区行政公署管辖;同年3月,撤销兴安盟建置,所辖一市三旗一县划归东部区行政公署直接领导(兴安盟人民政府保留到1954年4月);同年5月,国务院决定乌兰浩特市为内蒙古自治区直辖市。

       1954年5月,撤销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行政公署,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今呼伦贝尔市)管辖。

       1958年,乌兰浩特市与科右前旗合并。对外仍称乌兰浩特市。

       1959年,撤销突泉县建置,辖境并入科右中旗,驻地突泉镇。

       1962年,突泉县恢复建置,科右中旗迁址巴彦呼舒。两旗县仍归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管辖。

       1964年7月20日,撤销乌兰浩特市建置,改为科右前旗乌兰浩特镇。

       1965年10月,科右中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管辖。

       1969年8月,科右前旗、突泉县划归吉林省白城地区,科右中旗随哲里木盟划归吉林省,扎赉特旗随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

       1979年8月,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突泉县分别由黑龙江省、吉林省划回内蒙古自治区,属呼伦贝尔盟管辖。科右中旗随哲里木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1980年7月26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兴安盟建置,同时恢复乌兰浩特市建置。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突泉县由呼伦贝尔盟划回兴安盟,科右中旗由哲里木盟划归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为兴安盟行政公署、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科右前旗人民政府所在地。

       1996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阿尔山市,隶属兴安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