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审计局
兴安盟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政务公开要点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内容涉及我局的主要职能、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审计动态、机关党建、预决算公开、审计结果公告等方面。
2.公开的途径为局门户网(http://sjj.xam.gov.cn)、微信公众号、公示栏或报纸期刊等方式,并设立了咨询电话:0482-8268566。
3.其他需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我局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局调整了兴安盟审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任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
1.门户网站
2020年度我局在网站上发布了314条公开信息,并且按要求定期在网上将相关文件进行公开。办事服务版块设立了“下载专区”和“查询服务”功能,查询功能就是要针对审计专业考试成绩的查询。站内搜索功能实用性和便捷性强,输入关键字即可搜索到所需内容。
2.政务微信等自有媒体
2020年度“兴安审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共512条。
(五)监督保障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年度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各科室认真撰写审计动态信息,必须经科长和分管领导审签后报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数字准确,确保信息不涉密、不泄密;指派专人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定期更新,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信息要求发布信息,每半年对业务科室报送信息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定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17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及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重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
政务公开工作缺乏专业人员及专业培训。目前由于受编制、人员的限制,没有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多数是兼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质量; 针对此问题,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文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做好相关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