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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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安盟党政大楼西北兴安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137400;咨询电话:0482-8289006)。
一、概况
2018年,兴安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内容,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水平,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充实和调整,明确一把手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日常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事务的处理等工作,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二是加强制度保障,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舆情、平台建设等多项规章制度,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开内容动态调整和定期审查机制,三是加强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完善门户网站内容,食品抽检信息做到每月一公开,行政处罚一案一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我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7条,其中,发布权责清单419条,工作动态信息59条,公示公告19条,其他类信息120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1、兴安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2、兴安盟行署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3、兴安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触摸屏;4、微信公众号;5、新闻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有待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和网站建设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务服务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务服务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我局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三)完善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的服务功能,注重公众互动,逐步开展网上“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