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工商行政管理局

来源:盟工商局 发布日期:2019-03-29 09:32:4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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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兴安盟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http://www.xamgs.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安盟工商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浩特市矿泉东街工商大厦,邮编:137400,电话:0482-8293599)

  一、概述

  2018年,兴安盟工商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兴安盟行署办公厅的要求,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兴安盟工商局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渠道,因地制宜,采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方式,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方面“内外网”并行运行,完善公开平台。利用全盟工商OA办公系统升级,积极推行对各旗县市工商局、各科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定期提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得到充实完善。同时依托全盟红盾网站,并以办事指南、公开栏、宣传标语、显示屏、电视、广播等媒介为补充,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另一方面,兴安盟工商局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实现了与各盟市工商局的信息共享和网上年检、名称查重等功能。并及时公开和更新了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和公示公告等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及其他政务类信息。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营造良好发展氛围。2018年以来,兴安盟工商局在狠抓《兴安盟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兴安盟工商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兴安盟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落实的基础上,各旗县市工商局、各科室在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信息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审核机制,通过审核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印发后即可直接上传有关网站。这使我盟的惠民政策、发展成果得到了全方位展现,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地改善了舆论环境,取得了群众理解支持,塑造了良好的部门形象,营造出上下合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培训学习,提高业务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了牢固树立广大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兴安盟工商局向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干部发放相关法律读本,举办了全盟工商系统网络监管培训班、全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培训班,参加了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舆论培训班。推行网上办公以来,通过公布最新的工作动态,使群众关注的问题通过网络运行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共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2135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无受理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盟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但是,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盟工商局将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各项要求,着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要求,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原则,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深化主动公开,以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强化监督管理,严格保密审查,推进公众参与,深化理论研究,完善公开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完善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针对公开内容,分类分科室进行分工协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公开案件听证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制约机制,并建立增加科室负责人保密审查机制。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新闻发布、行署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网上公布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同时,通过资源共享的方式,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逐步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四)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不断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对诸如企业的基本信息、股东信息、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企业对外投资、是否有网站、股权变更、以及形成企业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经营信息、工商对企业年报情况的抽查、年报抽查时工商机关执法人员抽查等等,均要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2018年3月29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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