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质监局

来源:行署办 发布日期:2016-12-27 11:27:18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2016年,兴安盟质监局按照盟委、行署工作部署,和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一件大事、要事来抓。我局进一步强化认识和保障措施,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政务公开工作保持了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为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政务环境,为提高机关的执法水平、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地方经济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盟委行署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2016年兴安盟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职能,重新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和审核管理,重点加强与《中国质量报》、《兴安日报》、兴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并充分利用我局新成立并不断完善的门户网站和兴安质监微信平台,广泛宣传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在各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380余条,加大了宣传力度,提升了政务公开内涵,政务工作透明度更清晰。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推进“五公开”情况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今年,我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单位的“三定”方案等涉及权力运行的规范性文件,组织专人全面清理编制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计596项,规范了行政权力事项,并已按要求及时在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按照“合法、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重新梳理修改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财政预决算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盟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兴署办发〔2016〕28号)精神,我局已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在盟电子政务综合门户网及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透明化。3.扶贫工作情况根据盟委行署关于印发《全盟各级干部帮扶贫困户工作方案》(办发〔2016〕33号)精神,我局印发了《兴安盟质监局干部帮扶贫困户工作方案》,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深入开展干部“一对二”帮扶贫困户工作。并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会议,汇报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解决当前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二)百姓舆情回应情况今年以来,处理、回复消费者举报的电梯安全维护、3C认证产品等社会热点问题、局门户网站各类咨询、投诉、举报共70余条,回复率100%。12365共受理各类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咨询等28件。(三)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各项工作。从组织上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年初,我们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作为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由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个人给予奖励,对被动应付、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相应处罚,从而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一是信息上报制度。要求局机关各科室每月向局办公室上报2条以上工作信息,每位工作人员每月上报1条以上本职工作信息,做到每天在局网站发布至少1条信息。二是内容审核制度。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栏和我局网站公开的内容,一般事项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三是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网站建设和维护,并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四是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提高办事效率,讲求服务质量。制定了《兴安盟质监局2016年政务公开学习培训计划》。将学习内容纳入兴安盟质监局2016年“质监大讲堂”学习课程中,目前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贯彻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五)政务服务开展情况为改善服务、方便企业办事,在盟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盟质监局服务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业务事项,并在服务窗口、局门户网站公示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事项。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000001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09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