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林业局

来源:行署办 发布日期:2017-01-03 11:00:5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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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兴安盟林业局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为载体,盟林业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促进了全盟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一)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顺利进行 推行政务公开是事关政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内容多,难度大。对此,我们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张峰为组长,纪检组长郝宝霞为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科、资源林政科、产业经营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负责对林业系统政务公开活动的信息交流、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同时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考核方法等,把政务公开的范围扩大到了下属事业单位,要求下属事业单位提高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负责地抓好工作的落实,在全局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抓政务公开的合力,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章立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制定了详细的政务公开目录及内容,认真执行了公开办事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和通报制度、政务公开内容备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使政务公开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一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了兴安盟林业局政务公开六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开内容预审制》、《主动公开制》、《申请公开制》、《公开监督评议制》、《公开责任追究制》和《内部公开制》;二是利用机关学习、会议的时机对机关科室和局属三级单位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对旗县市林业局以检查指导的方式进行培训,使工作人员学制度、知制度、守制度、用制度,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规范办事、依法行政。三是推行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务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违规必查,违诺必处,有错必纠,保证服务承诺落到了实处。(三)公开及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我局根据全局的职能职责,设置公示栏、印制卡片资料,制作公示牌,同时要求下属事业单位也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抓关键环节和热点问题,公开内容上,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在盟林业局网站上公开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权限、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部门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等事项。年终邀请盟审计部门对全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收费(罚款)项目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上级部门下拨的各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保证了各项经费的安全运行;对干部考核、奖惩、任免情况、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各项工作措施、方案、廉洁自律情况、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注重实效,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通过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发放办事指南卡等形式,多渠道公开,达到了方便群众,增强实效的目的。(四)创新载体,充分发挥现在信息技术优势我局始终坚持将信息化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建立责任型、服务型、创新型林业系统的重要抓手,坚持以构建便民电子政务、效能电子政务和责任电子政务为目标,全力推进全盟林业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一是在推广应用信息化过程中,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习、带头应用、带头推广、带头研究,努力营造领导带头抓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浓厚氛围,有力推动了全盟林业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二是为全面提高我盟林业系统信息化水平,结合国内外信息化发展趋势和我盟林业系统实际,制定了《兴安盟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兴安盟林业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了信息协同处理机制,健全了信息发布定期通报制度,强化了责任意识和协调意识。同时,在网络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制定了定期维护更新制度和信息安全预警制度、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形成了反映迅速、运转有序的问题查摆机制和处理机制,有效保证了电子政务建设的稳步推进。三是林业网站建设力求突出林业特色,创新举措,在功能板块设置上将全盟人民关心的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护林防火、森林城市创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凸显出来,及时更新,提高质量,广泛宣传,形成广大群众了解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共建林业的良好氛围。四是机关文化长廊的建设。我局机关文化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机关文化建设,围绕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这个中心,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先进文化引领机关管理、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五)探索规律,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调研工作为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我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深入了解群众的需求是什么,准确掌握到底哪些属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林农真正普遍关心的问题,哪些工作环节最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及时梳理和调整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理论的研究,全面分析和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发展趋势,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六)突出重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一是定期向全盟林业系统内征求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项目建设的水平能力等方面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分类进行了整改。始终坚持上级公开和下级公开相配套,在公开内容、程序上与上级公开内容相衔接,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局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依法决策、科学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职权行使和行政审批。建立重大决策必经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主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真正体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三是按盟里的要求,我们将所有涉林行政审批事项进入盟行政审批大厅,并配备了业务工作熟练,政治素质较高的人员进厅工作,实行一厅式办公,方便了用户,也提高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七)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得成效。一是促进了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沟通,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更促进了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的大变化。二是增强了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保障政务公开的硬件设施、设备与规定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林业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的深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拓展、深化;对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够强,需要进一步加强。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兴安盟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全面完成兴安盟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三)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理顺工作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确保2017年落实到位。进一步理顺机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政务公开专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2、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我局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3、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工作方案,打造集网上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为一体的行政职权网上运行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4、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制定我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知识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课程。加大信息与政务公开轮训工作力度,扩大年度信息公开培训容量,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年度培训,努力提高授课质量、受训层次、培训实效。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组建盟林业局政策解读评论员队伍,围绕全国、全区和全盟重要政策、重大决策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6、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盟委行署提出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督查整改情况和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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