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共议,筑牢全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屏障

来源:盟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14 09:11:54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12月14日下午,兴安盟民政局会同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召开座谈会,就兴安盟民政福利园区消防设施建设、全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合格验收工作、如何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监管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交流。

  会上,盟消防救援支队政委李红军、副支队长张宇鹏就盟福利园区消防设施建设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指导意见。表示,虽然盟消防救援支队在体制上已经转隶,但会积极主动作为,将会同民政、住建等部门一道,全方位搞好业务服务,共同把民政福利园区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安全保障工作做实做细。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日常监管方面,盟消防救援支队将会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资源优势,积极配合盟旗两级民政部门搞好业务培训、联合检查、指导应急演练等工作。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将会同民政部门采取“一院一策”的方式,逐一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盟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耿天良对盟、旗两级消防救援部门多年来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指导和支持表示非常感谢。并指出,在下一步工作中全盟民政系统要将消防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一是要全面组织排查。对全盟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养老服务机构,全面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对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梳理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二是要严格规范管理。要积极协调,密切沟通,联合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制定出台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行业规范,进一步明确“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规范管理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三是要加强检查督导。要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定期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加强消防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和服务保障对象熟悉掌握基本消防常识,熟练操作消防器材。要完善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遇有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000001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09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