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人社办发〔2024〕27号-转发《关于推进直播带岗在就业公共服务 领域应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4-02-27 22:51:3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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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人社办发〔2024〕27号

转发《关于推进直播带岗在就业公共服务

领域应用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推进直播带岗在就业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市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资源,打造直播带岗基地;突出特色,培育直播带岗品牌;加强培训,培养专业直播人员;完善功能,提升供需对接效率;加大力度,提供网络直播支持。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直播带岗工作,对直播带岗工作加强规范管理,不得设置发布涉及就业歧视相关内容,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合法,采取多种方式推介本地区直播带岗服务品牌,拓展直播带岗服务渠道,宣传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公共就业服务。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

抄送: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印发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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