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晓景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盟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2-04-06 16:15:4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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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育农村牧区产业带头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根据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培养乡村产业能人、培育农牧业产业,全面提升我盟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产业振兴决定实施培育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带头人晓景计划”,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发展为目标,以培育“基地+农牧户+带头人+市场”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为切入点,大力发展农村牧区产业,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实现乡村人才振兴和产业振兴

    二、目标任务

    坚持盟、旗、乡、村四级联动依托乡土人才孵化中心,对具有一定创业带富能力、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乡村能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进行集中培养,通过整合政策、项目、资金,有针对性地提供信息咨询、项目推介、供需对接、项目孵化等服务,鼓励支持他们创业创新、扩大生产,带动发展乡村经济,促进产业振兴。在广泛培养乡村致富能人的基础上,按照严格准入、系统培育、配套支持、示范引领”的工作思路从2022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培育100名以上盟级“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300名以上旗县市级“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1000名以上苏木乡镇级“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争取实现全盟850个嘎查村“全覆盖”。

   “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的基本条件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邻里和睦、群众信服;有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运营机制比较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产业收益稳定;产业发展符合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需要;有一定的辐射带动能力,有稳固联结农牧户,盟级“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应当辐射带动30户以上农牧户,旗县市级“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应当辐射带动10户以上农牧户,苏木乡镇级“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应当辐射带动5户以上农牧户。

    三、工作内容

    (一)选好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坚持“定位在乡村、联系到农户、利益联结紧”的原则,按照“在现有新型经营主体中发展提升一批、在乡村能人中挖掘培育一批、在返乡能人和下乡市民引进落户一批”的方式,选好选准各级“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采取个人申报嘎查村推荐苏木乡镇、旗县市和盟逐级把关审定的程序,按照推荐名额分配指标逐级审核、排序推荐,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并逐级建立培育台账,纳入培育计划要优先把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乡土人才孵化中心骨干学员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优秀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党员创业带富代表致富带头人等培养成为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

    (二)帮助乡村产业带头人与农牧民群众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与周边农户建立“带头人+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牧户”、“带头人+涉农涉牧企业(扶贫车间)+农牧户”等利益联结关系采取订单农牧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吸纳就业等方式联结农牧推行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循环农牧业、休闲农牧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通过联户经营、联耕联种联养、组建合伙农牧场等方式联合开展生产,提供统耕统收、统防统治、统销统结等服务,带动农牧户共同发展。

    (三)加快培育农牧民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农牧民合作社带头人在“晓景计划”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农牧民合作社带头人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提升合作社运营管理规范化水平。鼓励农牧民合作社带头人积极参与示范社创建,将规范管理、创新发展、联农带农作为评定考核内容和政策扶持的主要依据,培育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农牧民合作社行业标杆,提升农牧民合作社发展质量。

    (四)扶持壮大家庭农牧场主队伍引导列入“晓景计划”的家庭农牧场主巩固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实施家庭农牧场主素质提升计划对纳入计划的家庭农牧场主开展充分发挥农广校、职业院校、农技推广单位、农牧业企业等机构培训功能采取“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示范观摩、外出学习等形式开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组建家庭农牧场协会或联盟搭建合作服务平台为家庭农牧场提供农事服务、营销服务、金融服务、培训服务、信息服务等。引导家庭农牧场主领办或加入农牧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探索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家庭农牧场与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的有效方式提升抱团发展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扶持服务政策,激发人才创业活力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三年扶持培养认定100位以上“晓景”式人才,可采取浮动式奖补方式,平均每位奖补5万元。各旗县市和苏木乡镇也可对本级扶持培养认定的“晓景”式人才进行奖补;可以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实施人才培育工程,提升本地人才质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纳入各级乡村振兴培训计划,每个嘎查村至少培养1名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坚持培训内容与当地特色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与学员创业实践相结合。深入总结脱贫攻坚期间致富带头人带贫益贫典型案例,采取案例教学或经验交流形式,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乡村振兴带头人带动责任意识和创业能力。

    (三)实施人才引进工程,扩大本地人才增量以旗县市为单位建立在外本土人才资源信息库和需求目录,精准对接项目需求,提供创业政策支持。建立旗乡村干部结对联系在外优秀人才制度,引导在外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干部回报家乡、投资家乡、发展家乡。充分用好高校引才政策渠道,对有返乡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依托“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各旗县市面向自治区内外(特别是依托京蒙协作面向北京地区)各类人才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引导企业围绕农畜产品生产、文化旅游开发、现代装备制造、蒙中医药研发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赴我盟开发建设,带动特色产业优化升级,做到“一企帮一村”或“一企帮多村”,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四)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增强创新创业动力持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离岗或在职创业。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或在职领办、创办企业的,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文件相关政策。实施乡村振兴带头人金融扶持计划。对在乡村创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优化金融支农政策,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开发服务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带头人的信贷产品。鼓励农业保险提标扩面,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动产业提升,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带头人规模经营抗风险能力。开展优秀乡村振兴带头人评选活动,对带领农牧民群众共同致富,推动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每年表彰奖励一次。

    (五)拓展服务支持领域,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车间、乡村工厂,发展特色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逐年提高特色优势产业资金投入占比,对乡村振兴带头人在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方面进行补贴。支持乡村振兴带头人参与消费帮扶,支持本地消费帮扶产品进京销售等渠道建设,支持互联网+农畜产品销售平台建设。支持乡村振兴带头人参与就业帮扶,重点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对到乡村工厂和车间、农牧业合作社等就业的脱贫劳动力给予一定的岗前培训补贴,对于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给予一定的稳岗补贴。支持开展乡村振兴培训,支持包括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牧民、乡村振兴带头人、专业技术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转移劳务、就业技能和素质提升培训。支持电商、家政服务等新业态。支持创业带富人才在易地搬迁后续就业需要、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支持创业带富人才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晓景计划”顺利开展,盟级成立“晓景计划”办公室,设在盟委组织部,在盟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各专项工作组,分工负责“晓景计划”的组织协调,资金政策保障,教育培训、宣传推动等各项相关工作。旗县市、苏木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或工作机构,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考核推动。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明确盟、旗、乡、村四级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管理责任,分级制定“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考核奖励办法,按照带头人从事的主业范围,分为种养生产型、产品加工型、市场营销型、生产服务型、综合经营型等,分类建立台账,分类服务指导,分类量化考核,实行动态管理。4月底前逐级建立“三本清单”(结对帮带清单产业扶持清单、培训指导清单),逐人细化落实具体扶持措施,按季度更新清单台账,加强督查调度,推动“晓景计划”落地见效。

    (三)强化党建引领培育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落脚点在乡村、在农户。在特色产业发展、土地流转经营、农民合作社组建、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以及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带动群众等工作中,都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把“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养成为乡土人才、中共党员和嘎查村后备干部。要把培育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和农村牧区基层组织负责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基层党组织,夯实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根基。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广泛深入宣传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激发创业热情,辐射带动更多农牧民群众创业致富。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征集“晓景计划”典型案例,多媒体多方式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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