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兴财农[2022]29号

来源:盟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4-13 11:14:16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现将兴安盟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盟财政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52号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8234261

  电子邮箱:xczjnmk@163.com

  附件:下达2022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兴安盟财政局

  2022年4月13日

  下达2022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盟 市

自治区衔接资金

乌兰浩特

104.00

科右前旗

233.00

突泉县

105.00

扎赉特旗

121.00

科右中旗

139.00

阿尔山

143.00

合计

845.00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000001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09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