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改进措施

来源:盟农牧局 发布日期:2021-11-25 14:19:3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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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考核 2020 年兴安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指标扣减分值情况,为进一步改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的不足, 补齐短板和弱项,努力争先创优,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结合实际, 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一、关于提升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的改进措施

  提升兴安盟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重点要在增强科技创新 能力和加快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上下功夫,一是制定出台兴安盟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重点在政策、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落实上集中用力,不断提高兴安盟农牧业科技进步 贡献率。二是鼓励和引导兴安盟现有的 1 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2 个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14 个盟本级农业科技园区和 9家星创天地、8 家众创空间及 5 家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各类农牧业创新平台载体充分发挥创新引领支撑作用,促进兴安盟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逐步提高。三是深入推进农牧业领域科技交流与合作。充分依托江南大学食品科学等世界顶级学科优势、吉林大学农业和兽医等一流学科优势、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黑土地保护和农业生态领域的技术优势,共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在共建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深入合作。四是梳理和征集兴安盟农牧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需求,推动科技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对于从战略层面梳理出的 8 项农牧业领域需求、企业层面第一批征集的科沁万佳、绿丰泉、杜美牧业、金口 味等全盟 30 家重点企业 36 项农牧业领域需求和从 5 家高校、科研院所层面征集的 8 项农牧业领域需求分门别类,有针对性的采取成果转移转化、联合攻关或揭榜挂帅等方式进行推进。(责任单位:盟科技局、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县市党委、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涉及各旗县市党委、政府,不再列出;改进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改进措施

  针对兴安盟畜牧业生产能力提升的制约瓶颈一是进一步加快推动奶业振兴。落实好性控冻精万剂次改良任务和进口良种奶牛补贴,抓好奶源基地建设,加快在建万头牧场建设进度和进牛速度,早日实现满负荷生产,推动奶牛扩群增量;加快中小奶畜场升级改造和民族奶制品作坊进程,按期验收兑现政策补贴。二是大力发展肉牛产业。抓好千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建设进度, 打造肉牛养殖专业村,提升集约化养殖水平,开展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重点支持绿丰泉、天牧臻等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等自建联建养殖基地,力争将科右中旗打造成为全国肉牛示范县,切实加快现代肉牛养殖基地建设,发展规模化养殖;做好肉牛良种引进和推广,重点打造以中农兴安为代表的种公牛站和核心育种场,积极培育高档肉牛新品种(系;以科右中旗东南部、科右前旗西部和突泉县中部为重点,完成肉牛改良示范带,同时完成肉牛改良站点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快肉牛种业建设,增加改良优质肉牛数量。三是加快重点生猪产业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好生猪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调度推进力度,加快前旗德 康、扎旗牧原等百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建设进度,帮助企业尽早实现达产达效,带动生猪产业快速稳步发展。有效发挥龙头企业和规模化养殖场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农牧户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坚持抓大带小,推行企业繁育、合作社养殖、订单合作、携手发展的模式,引导养殖合作社和中小户补栏增养,尽快形成现实生产力,年底争取生猪存栏恢复到 201777.2 万头水平。四是做好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和日常监管等方式,加强全盟畜禽 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查处畜禽屠宰违法行为,保障肉产品生产 安全,到年末肉类产量稳定在 25 万吨以上,确保肉产品供给。五是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中农兴安申报肉牛国家核心育种场、杜美牧业申报肉羊国家核心育种场、牧原为生猪国家 核心育种场,加强核心育种场建设。支持部分肉牛、肉羊扩繁场继续开展肉牛以西门塔尔、安格斯等品种的选育纯繁,肉羊以杜 泊、萨福克、澳洲白、兴安细毛羊等品种的选育纯繁,为养殖户 提供纯种种畜,加大肉牛、肉羊扩繁场建设。扶持有一定基础和 技术条件的种畜场组建育种核心群,选育肉羊新品种,培育繁殖性能好、生长速度快、产肉性能高的兴安肉羊新品种。六是极促进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一批肉牛、肉羊加工企业,改善屠宰加工装备条件,开发特色肉产品,加强品牌建设,增强市场竞争力;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生产基地,通过订单收购、参股入股等形式,与养殖场户或专业合作组织结成稳定的购销关系;鼓励支持农牧民建立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合作组织,提高肉牛、肉 羊养殖组织化程度;通过招商引资等途径,建立集活畜交易、信 息咨询、产品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交易平台,完善冷藏冷 冻、冷链运输、质量可追溯物联网等设施配套,形成完整的种繁育肉牛、肉羊育肥精深加工销售网络产业链。任单位:盟农牧局;改进时限:长期坚持)

  三、关于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的改进措施

  2021 年兴安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要稳定在 80%以上,规模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 98%以上,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全覆盖。针对旗县市资金到位率低、项目工程进度缓 慢、县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投入机制不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缺乏还田标准及有效监管机制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各旗县市要进一步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盟、旗县市二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制定和印发盟本级和各旗县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实施方 ,确定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项目推进工作,严禁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超项目支出范围等情况。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实行月报和季度督查制度,项目旗县市每个月向兴安盟农牧局上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进展情况;盟农牧局每个季度对项目旗县市项目实 施情况、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实地督查一次。特别要加快 推进实施畜禽粪污整县推进 2019 年和 2020 年项目,督促科右前旗加快推进项目进程,尽快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督促科右中旗加 快项目进度,尽快组织项目主体验收工作,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督促乌兰浩特市跟进 2 标段审计进度,审计完成后,与财政局及时沟通,尽快启动存量资金,资金到位后对项目土建工程建 设尾款予以及时拨付,加快完成 3 标段土建工程建设,要积极推进设备采购变更评估批复;督促阿尔山市加快施工进度,避免因阿尔山市小气候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三是研究相关政策,加大项目资金多渠道投入。针对散小户集中处理中心、老旧养殖场配套设施升级、提升畜禽粪污高附加值化利用比重资金需求情 况,业务部门要积极申请自治区资金支持,培育或引入社会化服务组织,从项目建设、运营补贴、支持培育第三方社会化粪污集 中处理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盟农牧局;改进时限:2023 年)

  四、关于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的改进措施

  本着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源头治理,大力提升全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

经费保障。按照农畜产品监管经费达到每亩耕地 1.3 元、每头牲 0.5 元的标准,推动各旗县市将监管经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确保及时拨付。二是扎实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扩大风险监测范围,建立数据直报和统计分析制度,统筹国家、自治区两级监测数据,加强分析会商,落实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坚持随机抽样,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时节开展风险监测,扩大小农户抽样比例,加大风险监测暗查暗访力度。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结果运用。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要求,持续开展对生产主体的监督抽查、暗访暗查。扩大监督检查范围, 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制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四是固检测技术力量。进一步改善设施装备条件,提升检测能力,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夯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保障。切实强化检测人员及实验室管理,完成好各项监测任务,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五是深化质检体系管理及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的统计制度,加强各级农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情况调度。创新培训方式,加大检验检测技术人员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力度。加大对质检机构现场考核及证后监管力度,按照行政审批要求随机开展行政检查。责任单位:盟农牧局;改进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加强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改进措施

       一是改变种植方式、推进轻简栽培。2021 年在水资源较为充足的地区推广适合机械作业的无膜浅埋滴灌技术面积 133 亩,通过印发《兴安盟主栽农作物品种区划》、《兴安盟农作物 品种区划表》、《农作物品种简介》等措施,引导广大农民科学种田,合理选择品种,杜绝越区种植,减少地膜使用。二是加强农膜市场监管、推广高标准厚地膜。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四部委制定  了《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规定,禁止不合格地膜生产销售。同 时各级农技人员在推广、培训农作物生产栽培技术的同时,向广大农民宣传推广使用符合国标的 0.01mm 地膜。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残膜回收。以地方财政每亩补贴 20-40 元的标准积极推广高标准厚地膜,在全盟新建 12 个残膜回收点,购置残膜回收机投放至回收点,利用媒体、报纸、微信平台等宣传方式,同时 鼓励企业通过以旧换新的形势加大残膜的回收力度。四是积极引进试验降解膜,减少面源污染。与中国聚乳酸产业联盟前沿生物 材料科技(兴安盟有限公司联合,围绕兴安盟主要覆膜作物在兴安盟境内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对比试验,2021 年试验面积2000 亩以上,下一步要逐年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积极争取项目支持。针对扎赉特旗旱作水稻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一是 2019 年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要求及时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切实规范项目资金拨付流程和手续,坚决杜绝同类事情发生。申报材料不规范。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素质,提升业务水平,加大项目申报审核把关力度,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 提交整齐规范、标准齐全的申报材料。(责任单位:盟农牧局;改进时限:2021 年)

  六、关于提升农牧民与龙头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比例的改进措施

  2021 年兴安盟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比例达要到 95%以上,紧密型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比例达到 75%以上。要持续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切实解决交易联结不稳定、要素联结不完善等问题, 继续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模式,通过订单保底收购、土地流转、优先聘用、二次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将农牧民镶嵌到产业发展链条中,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一是拓宽利益联结终端市场营销交易渠道。完善信息和农畜产品交易平台。通过农展会、推介会、传统电视新闻媒体、抖音等新兴媒介同步促进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发挥兴安盟大米品牌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兴安盟特色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 设,做大产品市场。二是培育利益联结主体。发展壮大各级龙头企业,拓展联结空间。立足兴安盟两米两牛优势产业,支持一批管理规范、带动明显、主业突出、创新性强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三是提高农牧民综合素质,满足利益联结需求。以农广校为载体,推进新型职业高素质农牧民培训工作,综合采用分段集中培训、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高农牧民综合素质。四是规范合作社运行,搭建利益联结纽带。通过组织宣传学习、实践考察、经验共享等方式引导示范社规范化建设,培育发展一批管理民主、运行规范、产业带动力强的示范社。五是新发展利益联结新驱动,全面推动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工作。引导 龙头企业和协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联手合作社、家庭农场,以    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协会+公司+合作社等形式,组建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六是完善利益联结的要素分配机制。在稳定订单交易的基础上,鼓励、引导企业和农牧民利用资金或生产要素实现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通过集体资 金入股,整合扶贫、产业资金入股等方式帮助农牧民参与保底收益+二次分红入股分红。农牧民自有土地、资金的入股行 为主要依靠市场主导,政府负责宣传、推广、建设对接平台和跟踪服务。(责任单位:盟农牧局;改进时限:长期坚持)

  七、关于提升农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牧业总产值比的改进措

  要进一步培育、发展壮大盟内农牧业龙头企业,促进企业提档升级,进而提升全盟农畜产品加工能力和发展水平。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深入贯 彻落实中央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

就是扶持农民的精神,把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当做今后重要工作来抓。二是进一步加大扶持龙头企业力度,培育建设一批领军企业。积极推动突泉县内蒙古安达牧业有限公司、扎赉特旗裕丰粮 油食品有限公司、扎赉特旗雨森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自治 区级龙头企业申报晋级国家级龙头企业。认真做好盟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及监测工作,打造一批优质自治区级储备企业,为 2022 年申报认定自治区龙头企业做好准备。按照重新调整的盟级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标准,对现有和 2021 年申报的盟级龙头企业、联合体开展实地考核工作,切实提升全盟农畜产品加工水平。围绕主导产业建基地。突出各旗县市主导产业,抓住今年兴安盟承接内蒙古大豆和肉牛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主导产业基地建设提档升级。四是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处理好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牧户等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龙头 企业与农牧户建立起真正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五是发挥品牌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兴安盟牛肉兴安盟羊肉兴安盟小米等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切实发挥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对整个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盟农牧局、工信局;改进时限:长期坚持)

  八、关于提升农牧业劳动生产率的改进措施

  重点在提高企业规模化和组织化上下功夫。一是推进主体集聚。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理念超前、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农牧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突出引领带动作用,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深订单农业”“股份合作”“产业联盟等模式,形成龙头企业带 动、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深度参与的利益共同体,筑牢产业融合发展的利益基础和主体力量。二是推动要素集约。破除乡村产业发展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支持政策,加快资金、人才、科技等现代要素注入, 破解农牧业生产对各要素资源的需求与配置矛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资源配置效率。三是推动规模化发展。整合兴安盟农牧产业发展优势资源,集中打造一批优势产业带和规模化生产基地, 强化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联合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组建一批优势主导产业联盟,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国家和省级名牌农畜产品、地理标志农畜产品,以大基地、大主体、大品牌推动提升农牧业发展规模效益和整体竞争力。四是切实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科技素质,不断改进物质技术装备。加快推进农牧业科技创新,促进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全盟农牧业发展整体科技水平;加强科技培训, 逐步提高农牧民科学素养;积极采用现代化的通讯、机械、设备及化肥、农药等现代生产资料,大力提高农牧业劳动者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五是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牧民合作社,依托产业联盟组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家庭农场联盟,提高农牧民组织化水平和主动对接大主体、开拓大市场的能力(责任单位: 盟农牧局、科技局;改进时限:长期坚持)

  九、关于加强乡村旅游发展(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的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借助国家文旅部、京蒙扶贫、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项目、自治区文旅厅定点帮扶以及资金支持的政策机遇,将旅游发展项目审批向乡村旅游方面倾斜,加强资金监管, 完善现有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丰富乡村旅游内容,建立起乡村

旅游的基础框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降低招商难度。强化标准实施。强化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指标DB15/1445—2020》,大力推动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建设,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乡村旅游接待户;以景区建设标准引领乡村旅游发展,按照 A 级景区的标准加强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应急救援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标准提升乡村旅游品质、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三是深入挖掘本土乡村特色。依托本土的自然资源、原有的产业基础以及独特的历史文化,打造相关 的产业品牌,在现有的 3 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 个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基础上,打造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以点带面,建立兴安盟乡村旅游体系,通过对自身文化的深入挖掘形成独特的旅游风味,避免同质化发展,以自身产 业特色打造完整的乡村旅游产业链。四是加大营销宣传。通过旅游推介、展览宣传等集中展示等形式,充分宣传全盟乡村旅游资源、特色美食、乡村非遗、民俗活动、土特产等乡村旅游特色产 品;将兴安盟现有的乡村旅游重点村、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纳入《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指南》中,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指南》的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广活动宣传兴安盟的乡村旅游;逐步完善产业发展要素,打造特色产业品牌,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参与和发展乡村旅游业,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推介,使乡村旅游成为兴安盟旅游资源吸引力的一点亮点。(责任单位:盟文旅局; 改进时限:长期坚持)

  十、关于提升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的改进措施

  要在认真做好对已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确保改厕质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坚持求好不求快、扎实稳步推进,确保质量第一、改一个成一个,稳步提高全盟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 一是扎实推进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提升厕所革命的工作质量。

  2021 年厕所革命的重点工作是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在全盟范围内再深入开展全面摸排整改,对2013 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牧区户用厕所进行拉网式再排查,对改厕问题进行大起底,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精准整改,彻底把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扛起来、落到位、完成好,确保整改后的户厕农牧民能用、好用、会用、愿用。二是稳步提高全盟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在十四五时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安排部署,继续把农村牧区厕所革命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 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决反对劳民伤财、搞形式摆样子,扎扎实实向前推进。因地制宜探索适宜方式和技术,试验 成熟后再推广,坚持改厕与保障供水和污水处理同步推进,确保 达到卫生标准。参考自治区改厕计划,十四五期间,从 2022 开始,兴安盟每年实施改厕在 10000 户左右,卫生厕所覆盖率每年增长 3.19%左右,预计到十四五期末,全盟农村牧区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 46.65%左右,比 2020 年底增长 12.75 个百分点(责任单位:盟农牧局、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改进时限:2025 年)

  十一、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的改进措施

  坚持与改厕紧密衔接,统筹推进全盟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城镇近郊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推广水冲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化粪池出水、生活污水优先接入现有管网;群众居住相对集中地区的村庄,推广下水道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厕所,配套建设农村牧区污水治理设施,有效收纳化粪池出水;偏远、居住分散村庄,推广附建式、独立式或双池交替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生活污水和粪污管控,确保污水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加快推进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生活污水项目建设进度,探索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农村牧区环境整治资金,优先支持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盟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改进时限:2025 年)

  十二、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的改进措施

  坚持压实主体责任和重点推进日常养护配套资金落实,切实 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一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牧区公路 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14 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落实盟级 25%比例的日常养护配套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旗县市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督查力度,将乡村公路管养机构设置情况纳入到对旗县市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督促旗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乡村级农村牧区公路管养机构。三是制定印发《兴安盟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强化管理和养护。责任单位:盟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改进时限:2022 年)

  十三、关于改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乡村 教师队伍建设(本科以上教师占比)的改进措施

  一是落实好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保障机制经费,公用经费补助范围扩大至幼儿园和普通高中,争取资金全部落实到位。二是积极推进教育重大项目。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坚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优先发展,两类学校资源配置重点保障,着力强基础、补短板、促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三是依托信息平台进行资金监控。充分利用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按日监控资金支付进

展数据,及时掌握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四是建立资金执行情况通报机制。盟教育局每月底对各旗县市资金支付进展进行通报,定期对各旗县市进行实地督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鼓励教

师继续教育提升。对本科以下学历的现有教师,积极鼓励通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进行学历和能力提升,制定相应的奖惩和待遇提升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同时,加强新入职教师的上岗培训、骨干教师的业务培训以及全体教师的普通话培训,确保全体乡村教师能够适应和保证教学需求,提升乡村学校教学水平。六是定相应招聘计划。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在招录乡村教师时,可适当提升教师学历门槛,以提升乡村教师队伍学历整体水平。(责任单位:盟教育局;改进时限:长期坚持)

  十四、关于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嘎查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改进措施

  持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嘎查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一是深入开展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行动,按五个三模式,优化完善党群服务中心体系,拓展延伸党群服务触角,推进机构、场所标准化建设,丰富服务功能,健全管理 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推动党群服务中心整体提档升 级。加强对各地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把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党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阵地和服务党

员群众的温馨家园。二是持续深化五化协同、大抓基层工作理念,以党组织和党员双星级管理为主线,继续完善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围绕提升嘎查村党组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扎实抓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三是开展嘎查村干部队伍优化提升行动。结合两委换届工作,大幅提高一肩挑、大 学生村干部、女性村干部、党员村委会干部和 35 岁以下村干部比例,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四议两公开”“小微权力清单(或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及配套制度落实力度,规范嘎查村干部履职行为,严落实嘎查村干部职务退出办法及违纪违法信息移送办法,及时清理不合格嘎查村干部,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四是开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持续巩固现有扶持措施,持续增加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协调农牧、财政等部门,加 大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全面规范中央扶持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五是推进基层党建网格化。依托网格优化党小组设置,加大党员兼任网格员比例,加大对非党网格员的教育培养力度,优先在符合条件的优秀网格员中培养积极分子。引导党员在网格中 发挥作用,组织网格内党员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收集办理群众诉求,推动基层治理各项工作进网格,构建嘎查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多网合一治理格局。责任单位:盟委组织部;改进时限: 2022 年)

  十五、关于加强农村牧区信访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农村牧区干部思想教育引导,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履职尽责,切实提高为群众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对农村牧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抓好源头预防。信访矛盾纠纷防为上,调次之,救为下,所有信访矛盾产生的源头就是公平二字,要在预防上下功夫,尽量减少社会不公现象,事先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的降低信访矛盾的产生,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村务公开和事一议制度,切实保障农牧民参与管理和监督村务的权利,减少信访矛盾的产生。四是加强普法宣传。要加强对农牧民的普法教育,特别是要宣传与农牧民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让群众知法懂法 用法,减少无理诉求和无序上访问题的产生。五是建立苏木乡镇信访联席会议机制。推行苏木乡镇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完善本苏木乡镇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责任单位,确保矛盾不上行,问题不扩大。责任单位:盟信访局;改进时限:2022  年)

  十六、关于提高达到消防安全建设标准的苏木乡镇、嘎查村占比的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推动各旗县市苏木乡镇、嘎查村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嘎查村依托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在主要道路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和警示性标语;每年对农牧民集中开展 1 次消防安全培训。二是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推动各苏木乡镇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 建立专职消防队。各嘎查村按照一村一队一车一泵六人建立志愿灭火组织,并设 有器材室和执勤用房,配备必要的灭火救援器材。三是加强消防基础建设。推动各苏木乡镇要编修乡镇消防规划,嘎查村要编制村庄消防规划。各苏木乡镇要按标准建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鹤。有管网供水条件的嘎查村建设室外消火栓,无条件的设置消 防水池或改造灌溉机井满足消防用水要求。推动嘎查村内主要道路改建修建时要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责任单位:盟消防救援支队;改进时限:2023 年)

  十七、关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的改进措施

  紧盯短板和弱项,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一是着力抓好农牧业生产,想方设法增加经营性收入。兴安盟农牧民的主要收 入来源是传统农牧业经营,一要结合兴安盟绿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牧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进一步调整农牧业种植养殖结 构,让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的效益;二要推进农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农牧业产业链条,推进农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牧民增收。二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农牧民非生产性收入。提高农牧民最低保障标准, 放宽准入门槛,切实保障困难农牧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积极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断提高财政支农投入水平;建立完善养老、 医疗等各项保障制度,扩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受益面。三是努力改善营商环境,保障农牧民合理收益。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灵活运用价格管理机制,对增长过快的农牧业生产资料价格、流通服务价格实施调控,防止其增长过快吞掉农牧民应有收益的情况出现,同时也要做好谷贱伤农的应对措施,最大程度维护农牧民的生产经营环境。四是加强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强化与周边省市区劳务对接,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有序外出转移就业,引导留乡农村牧区劳动力实现灵活就业。利用公共就业平台推荐就业,推动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 台实现社区嘎查村全覆盖;鼓励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实现自身就 业价值;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现创业,带动更多农村牧区劳动力创业就业;广泛吸纳有劳动能力的农牧民参与重点 生态工程建设,增加收入。落实农牧民工工资保障措施,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五是发挥脱贫成果作用,助力农牧民收入全面增长。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将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 充分发挥好各类农村合作社的促就业作用,扩大农牧民入股和分红范围,让更多农牧民分享改革福利,形成农牧民收入全面增长的良好格局。责任单位:盟农牧局、财政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社保局、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改进时限:长期坚持)

  十八、关于加强组织领导的改进措施

  要健全领导农村牧区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 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切实把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一是压实各级党委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优先选配能够化解风险、破解发展瓶颈、熟悉三农三牧领域工作的干部进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二是加强各级党委农村牧区工作机构建设。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强化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 调、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等职能。三是加强督导考评力度。加强总体谋划部署,按照《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办法》,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启动对旗县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旗县市的实绩考核。加大督导力度, 督促各旗县市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按照重点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实行工期倒排、进度追踪、挂牌督办、函询约 谈、通报批评等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责任单位:盟委农牧办、组织部;改进时限: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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