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兴安盟扶持旅行社发展奖励措施》起草说明

来源: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0-10-20 10:19:0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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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兴安盟扶持旅行社发展奖励措施》,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盟委、行署的高度重视下,全盟旅游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旅游产业不断壮大。但是,旅行社发展较为滞后,旅行社的市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全盟旅行社多数为中小企业,实力弱、规模小,风险抵御力和市场竞争力不强。尤其是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全盟旅行社带来了重大冲击和损失,亟需出台科学的、指导性强的激励奖励政策,扶持旅行社摆脱困境,实现更好的发展。因此,制定出台《兴安盟扶持旅行社发展奖励措施》(以下简称《奖励措施》),既是推动全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更是对全盟旅行社早日摆脱疫情影响,实现更好发展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

  二、起草过程及依据

  在《奖励措施》起草阶段,我局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以《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加快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为依据,结合全盟旅游企业发展现状,广泛征求旅发委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后,形成了《兴安盟扶持旅行社发展奖励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奖励措施》)。

  三、主要内容

  《奖励措施》共分3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扶持对象。明确扶持奖励对象为在兴安盟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纳税的旅行社和备案登记的分社。

  第二部分是扶持内容。明确从缓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实施游客招徕奖励政策、鼓励开发跨国旅游线路、支持旅行社品牌建设、积极引进优秀旅行社、降低旅行社经营成本等方面,对旅行社进行扶持奖励。

  第三部分是其他。明确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将持续奖励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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