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乌兰浩特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2-10 09:23:53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问:《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起草背景?

  答:为全面深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按照盟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兴署办发〔2022〕2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2019-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整改。

  问:《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意义?

  答:此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政治性强、任务重、要求高。各镇(园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问: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按照《乌兰浩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见附件)有关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按照分类施策、分步推进、有序整改、确保实效的原则,细化分解任务,逐项销号落实。

  问: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具体如何实施

  答:由市农科局牵头,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调研、情况调度、实地抽查,加强对各地整改过程的督导检查,科学评估整改工作成效,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000001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09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