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 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农牧局 发布日期:2022-01-07 09:11:0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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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起草背景?

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盟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情况,制定下发本通知。

问:《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目标任务?

答:通过排查整改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扛起高标准农田建设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规范全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质量,确保工程真正发挥持久作用,为稳产增收提供保障,为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提供有力支撑。围绕“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强化监督审计、加强资金监管、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六个方面抓好落实。围绕“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强化监督审计、加强资金监管、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六个方面抓好落实。

问:《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整改依据?

答: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问题清单。

问:《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涉及范围及时限?

答:时限为2022年1月—2022年5月。聚焦“完成任务数上报不实、项目重叠、招标不规范、项目进度慢、资金支付慢、质量不达标”六类问题,对2019——2021年全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全方位体检。

问:《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排查重点及方式?

答:重点是“审计整改问题落实情况、任务分解及选址情况、勘察设计情况、审批和招标情况、项目施工情况、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六个方面,从“资金、实物、数据”三条线出发进行排查。

问:《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实施步骤?

答:按照“全面摸排——分类整改——分阶段验收”的顺序组织实施。

问:《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实施主体?

答: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相关部门。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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