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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行署办 作者:盟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1日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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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兴安盟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实施方案》《兴安盟全面推行“蒙速办·掌上办”工作实施方案》《兴安盟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兴安盟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1日

  兴安盟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蒙速办·一网办”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打造“蒙速办”政务服务品牌为抓手,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全面提升全盟网上政务服务效能为目标,以打造一体化平台升级版为重点,夯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按需打通用户、系统、数据和业务,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 形成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为一体的“蒙速办·一网办”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网上易办、网上好办。力争用1到2年时间,实现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事项标准化建设。参照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两个试点地区事项精细化梳理经验成果,开展盟旗两级事项精细化梳理结果推广复用,基于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推动电脑、手机、窗口、自助机、电视等渠道办事指南标准统一、数据同源, 力争所有事项在各地标准化受理,规范化办理。推动建立全盟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融合对接教育、医保、就业、社保、住房、民政、交通、公安、税务、司法、体育、扶贫、退役军人、残疾人、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民生服务信息系统,多渠道、多维度提供标准统一的公共服务(详见附件1)。(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完成)

  (二)提升一体化平台服务能力。以全盟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为基准,推行“一套表单申请”服务,统筹自治区、盟、旗县市现有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以公众需求为重点,按照“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模式建设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专属空间。加快PC端应用的梳理与接入,2021年底前,推动盟直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完成特色应用的接入工作,具备移动端办理条件的同步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升一体化平台的服务能力。(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完成)

  (三)推行“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应用。在自治区“综合一窗受理”系统打通垂建业务系统、联通盟市审批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有效利用政务数据资源、电子证照库、“好差评”系统等服务能力,全盟推行“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应用,为各级服务大厅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综合窗口出件”的“综合一窗”“全区通办”“跨省通办”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完成)

  (四)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加快推动涉及盟级垂建业务系统的办件数据通过自治区层面集中推送到一体化平台,按照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将涉及盟、旗县市的办件数据推送给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实现盟级部门垂建业务系统与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系统受理数据、提交材料、办事进度等信息实时交换共享。(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完成)

  (五)推动网络延伸,构建“纵向到底、横向覆盖”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按照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三年任务部署,完成盟、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三级网络纵横覆盖,依托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以“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原则,加快推进各政务部门业务专网迁移整合及融合互联,进一步提升政务云支撑保障能力,加快推动各政务部门专网整合及非涉密业务系统向政务云平台迁移部署,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为政务服务做好基础支撑保障工作。(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完成)

  (六)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构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枢纽作用,强化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数据交换通道支撑保障,通过统筹管理、按需汇聚、整合共享、关联应用,构建形成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盟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有效满足基层一线数据共享需求和业务运转需要。坚持以应用为牵引,以业务协同为重点,推动数据按需共享、有序开放,依托全盟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实现共享数据使用全程留痕、可追溯,加快完善数据供需对接协调机制,对数据汇、治、用和管、看、评的集中统一管理,实现政务数据应汇尽汇。(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完成)

  (七)夯实统一支撑体系。扩大统一政务服务门户覆盖广度和深度,2021年底前覆盖范围达到100%;扩展统一身份认证手段和应用范围,实现多种认证方式登录,依托全区政务信息系统“一次认证、全网通行”,2021年底前全盟城镇人口注册率85%以上,企业注册率70%以上;将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作为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的唯一渠道;扩大统一电子印章发放范围和应用领域,2021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部门电子印章应发尽发;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对接及应用工作的通知》(内政服发〔2021〕8号)要求,加快部门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签发及工程标准化等工作,有效归集电子证照数据, 优先实现政务服务移动端关联的电子证照在办事过程中免提交, 持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和领域。(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完成)

  (八)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自治区“依托一体化平台和全区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整合原有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建立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回访、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实现“好差评”渠道全覆盖、信息全关联、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蒙速办·一网办”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同,统筹予以推进。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精心安排部署,加强业务指导,有序推进改革工作,确保实现目标。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将“蒙速办·一网办”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优化工作强力有序推进。

  (三)加强技术支持。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应用系统,运用“蒙速办”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各项功能,支持指导相关单位推进分散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深化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应用。

  (四)强化监督评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突出重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跟踪问效。坚持真督实查,强化结果运用,将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工作的相关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将“蒙速办·一网办”工作纳入年度各旗县市、盟直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确保优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兴安盟全面推行“蒙速办·掌上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蒙速办·掌上办”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掌上办,打造“蒙速办·掌上办”政务服务品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平台、多渠道、广覆盖”的思路,构建以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为主渠道,移动端小程序、公众号等多渠道并存的统一规范的“蒙速办·掌上办”服务体系,搭建全盟统一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夯实后端基础支撑能力,深度整合服务资源,逐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可办比例,提升前端办事服务能力,形成耦合更为紧密的“前端、中端、后端”服务平台,将“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好看好用,爱看爱用,常看常用,必看必用”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三)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提升用户体验。以用户为中心,围绕用户需求,汇聚用户使用频率高、需求量大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用户画像、数据汇聚等技术对用户行为数据进行分析建模,主动推送、便捷办理,提升用户体验度与获得感。

  2.坚持集成服务,统筹整合入口。以集约高效为前提,统筹规划后端基础支撑平台,逐步整合各部门现有移动服务入口, 集成服务内容,突出整体性、实用性和延展性。

  3.坚持规范有序,确保安全可控。实行规范管理、有序管理,不断加强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和网络安全建设,强化安全保护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平台安全、高效、可靠运行, 全面支撑服务调用、数据共享和应用协同,妥善处理发展创新与安全保障的关系。

  4.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市场参与。通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技术、运营和管理水平一流的优秀互联网企业参与建设,为项目以高效推进和快速迭代提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参与建设全区统一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1.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各相关部门将健康卡、社保卡、驾驶证、行驶证、结婚证、营业证照等常用电子证照推送至“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用户虚拟卡包,用户可利用“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在自治区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通过亮证、扫码等方式办理业务。(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2年6月底完成)

  (二)全面梳理整合服务资源

  2.梳理整合服务资源。组织相关部门以及具有社会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梳理表》(附件1)全面梳理面向企业、群众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事项,以及相关应用系统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梳理各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2021年4月底完成阶段性梳理工作。2021年底前,推动交通、民政、人社、医疗、教审、水电气、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指尖办”(详见附件2)。(盟行署办公室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与盟直有关部门以及具有社会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3.推动公共服务汇聚。在围绕交通、旅游、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积金、求职就业、家政服务等增值类社会服务主题, 进行政务大数据整合的基础上,接入公共服务资源,并实现数据动态更新,为群众提供综合查询、网上预约办事、问题反馈、公益帮扶等服务,2021年底前接入50项高频公共服务。(盟大数据中心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推动试点先行

  4.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为试点,加快推动落实特色子门户建设及各类政务服务应用接入工作。逐步推广试点部门先行先试经验,鼓励各部门开展特色服务创新,支持各部门按照标准规范建设特色子门户,进行自运营开发。(盟行署办公室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2年底完成)

  5.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利用政务与社会资源,打通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全方位宣传渠道,为“蒙速办”搭建地方媒体推广网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软硬广告相辅助的模式,以品牌运营为切入点,着力打造“蒙速办”品牌,拉动新用户量的增长,推广“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引导并鼓励广大群众使用“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办事。(盟行署办公室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及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严格“掌上办”规范管理

  6.统一运行管理。按照自治区的安排统筹规划“掌上办”运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运维和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及其他移动服务渠道各项应用服务在兼容性、功能、性能等方面的监管,完善故障问题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形成统一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运维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试用员”“找茬”机制及用户体验情况通报机制,提升“蒙速办”功能设置和用户体验。(盟行署办公室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及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完成)

  7.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强化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和运行管理。按照数据不泄露、门户不篡改、服务不中断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安全规划、安全建议、安全测评、容灾备份等保障。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及时通报、整改问题,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盟行署办公室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及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政府各部门要深度参与,保障“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协同推进。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自身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推动将高频应用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所需升级改造费用以及子门户建设管理工作费用由本级相关部门予以保障落实。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蒙速办·掌上办”工作纳入年度盟直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突出重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跟踪问效。

  附件: 1.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梳理表

              2.移动端高频应用接入表

  兴安盟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打造“蒙速办”政务服务品牌为抓手,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聚焦高频事项,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将企业群众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事”,变成企业群众眼中或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实行“一次告知、一次受理、一次联办、一次办成、一窗发证”闭环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全力打造“蒙速办·一次办”品牌。2021年6月底前,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业务量较大的103件事在全盟范围内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事项清单。盟旗两级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确定的103项“蒙速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开展“一次办”工作。(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

  (二)统一办事流程。严格按照自治区公布的“一次办”事项办理环节、流程开展工作,不得增加任何环节。(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

  (三)统一办事指南。严格按照自治区组织编制的103项“一次办”事项办事指南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材料。如办事指南中所列材料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向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书面反映,由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

  (四)统一设置线下综合窗口。优化升级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统一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全面推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内部流转代办,统一窗口出件”。各相关审批部门应按照统一的办事指南,提供申请表格及样表。各级政务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窗口使用统一标识,由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确定。鼓励将“一次办”延伸到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对办理结果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等方式“一次送达”。(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五)统一设置线上专栏。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和“蒙速办”移动端设置线上“一次办”专栏,提供办事指南查询、申请表格下载等服务,逐步实现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一体化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线上办理模式。同时,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六)统一组建专业队伍。“一次办”事项办理实行专人全流程跟踪服务。各级政务服务部门组建专业队伍,负责咨询导办、收件与受理、代办帮办、资料流转、协调对接、发证领证等工作。结合我盟实际,盟旗两级“一次办”窗口均初步安排5名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旗县市“一次办”窗口工作人员由旗县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尽可能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局统一管理。窗口工作人员数量可根据办件量进行动态调整。(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财政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七)统一组织人员培训。专业队伍组建完成后,由各级政务服务局负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各相关审批部门业务人员按照统一的办事标准对“一次办”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

  (八)及时开展一次办工作。在完成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后,盟旗两级应及时启动一次办工作。(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蒙速办·一次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相关工作、亲自把关重要方案、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查落实情况。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开展“一次办”所需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给予充足经费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紧盯任务时间节点,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牵头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发挥牵头作用;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政务服务部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各旗县市每月23日前将进展情况报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蒙速办·一次办”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地要制定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盟行署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问效。

  (四)及时推广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总结典型案例,并将经验做法及时报送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将对各地、各部门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五)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

  附件: “蒙速办·一次办”事项清单

  附件

  “蒙速办·一次办”事项清单

  1.我要开办食品生产企业

  2.我要开烟酒专卖店

  3.我要建养殖场

  4.我要开医疗器械店 (第三类医疗器械)

  5.我要开农药店

  6.我要开药店

  7.我要开网吧

  8.我要开小餐馆 (50平方米以下)

  9.我要开超市

  10.我要开汽车维修部

  11.我要开理发店

  12.我要开饮品店

  13.我要开服装店

  14.我要开洗车行

  15.我要开文体用品店

  16.我要开建材五金销售店 (不含危险化学品)

  17.我要开广告公司

  18.我要开水果店 

  19.我要开家政公司

  20.我要开手机专卖店

  21.我要开室内装修店

  22.我要开皮鞋修护店

  23.我要开乐器专卖店

  24.我要电动车专卖店

  25.我要开推拿馆

  26.我要开电影院

  27.我要开诊所

  28.我要开物业公司

  29.我要开奶食品店

  30.我要开眼镜店

  31.我要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32.我要开家庭农牧场

  33.我要办理企业用电报装

  34.我要办理企业用水报装

  35.我要开民宿 (含餐饮)

  36.我要开宾馆

  37.我要经营足浴、洗浴场所

  38.我要开干洗店

  39.我要开书店

  40.我要开日用化妆品店

  41.我要开画廊

  42.我要开茶楼

  43.我要开熟食店

  44.我要开琴行

  45.我要开宠物店

  46.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机关事业单位转入)

  47.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机关事业单位转出)

  48.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城镇居民转入)

  49.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城镇居民转出)

  50.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城乡居民转入)

  51.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城乡居民转出)

  52.我要办新生儿出生事项 

  53.我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税

  54.我要从事网络销售食品

  55.我要办理新车上牌

  56.我要申请临时救助资金

  57.我要开花店

  58.我要开打字复印店

  59.我要开便利店

  60.我要开电脑维修店

  61.我要开育婴店

  62.我要开家具店

  63.我要开玩具店

  64.我要开旅行社

  65.我要开照相馆

  66.我要开二手车行

  67.我要开房产中介机构

  68.我要办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69.我要办公积金贷款

  70.我要办残疾人证

  71.我要开婚庆礼仪服务中心

  72.我要开兽药店

  73.我要开宠物医院

  74.我要办理医师执业注册

  75.我要经营货物运输

  76.我要开母婴护理中心

  77.个体工商户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78.我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79.我要办理不动产权证 (新建商品房交易)

  80.我要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手房交易)

  81.我要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82.我要开农资经营店

  83.我要办理企业用气报装

  84.我要开粮食收购站

  85.我要开废品回收店

  86.我要开社区卫生服务站

  87.我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88.我要开面馆

  89.我要开印刷企业 (不含出版物类)

  90.我要开办燃气销售网点

  91.我要开养老院

  92.我要开表演机构

  93.我要生产经营食用菌菌种

  94.我要办会计代理记账机构

  95.我要开美容院

  96.我要开健身馆

  97.我要开游泳馆

  98.我要开电玩城

  99.我要开生鲜乳收购站

  100.我要开畜禽养殖场 (不含野生动物)

  101.我要开木材加工厂

  102.我要办理新生入学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03.我要开干果店

  兴安盟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打造“蒙速办·帮您办”政务服务品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根据申请人需求,分环节、分阶段提供部分或全程代办帮办服务,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审批耗时长、申请人“跑多头”“跑多次”等问题。

  2.坚持无偿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由企业和群众承担的费用外,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免费提供代办帮办服务。申请人自愿委托、自主选择代办帮办服务。

  3.坚持联动高效。建立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实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告知承诺、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高效服务申请人。

  4.坚持依法合规。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压实责任、督导落实代办帮办工作。根据职能职责,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代办帮办。

  (三)工作目标

  2021年5月底前,完成设立“帮您办”窗口和网上专栏,组建专业代办帮办队伍,细化代办帮办服务范围、职责及流程,公布代办帮办事项清单。2021年7月底前,建成盟旗两级联动的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体系,融入全区“纵向三级联动、横向部门协作”的投资项目代办帮办工作格局,实现由“企业跑”变“政府跑”。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服务范围。在盟、旗县市以及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推行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打造“蒙速办·帮您办”政务服务品牌。代办帮办项目包括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类、国家鼓励类等投资建设项目。(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

  (二)梳理公布事项。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原则,参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制定公布的《“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制定公布本地、本部门“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组建专业队伍。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帮您办”工作专业队伍。工作人员由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尽可能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局统一管理。代办人员数量由各旗县市根据代办帮办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可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代办员主要负责为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跟踪项目审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级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参与项目审批洽谈、配合政务服务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共同做好代办帮办工作。(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四)拓展服务方式。代办帮办服务实行“分级办理、上下联动、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线下在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帮您办”窗口,线上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开设“帮您办”专栏,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和领办等免费服务。(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五)规范业务流程。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制定的“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流程图,细化制定公布流程图。申请人自愿向政务服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代办帮办事项需求,提交项目基本信息。政务服务部门安排专人与申请人沟通接洽,核实相关情况,签订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制定代办帮办方案,编制项目申报计划,指导申请人按序申报,统筹压减办理时间,协调部门并联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归档返还材料,回访评估评价。符合终止代办帮办条件的,签订《终止单》终止代办帮办。(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六)统筹协调办理。盟旗两级要建立政府领导的“会商会审”工作机制,政务服务部门牵头,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林草、水利、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围绕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等不同阶段的审批事项,对申请人进行一次性告知,推动部门开展并联审批。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指导申请人同步准备申报资料,协助办理“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快捷服务,提高投资项目的整体审批效率。(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七)强化监督考评。建立代办帮办服务评价制度,主动接受申请人监督评价。利用全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工作评估评价,将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考核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工作、亲自把关方案、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查落实情况。各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适时参与代办帮办项目推进,及时协调各部门联动审批,督促审批事项按时限办结。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开展“蒙速办·帮您办”所需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给予充足经费保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紧盯任务时间节点,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配合政务服务部门加快推进“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各旗县市每月23日前将进展情况报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蒙速办·帮您办”工作纳入年度旗县市、盟直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各地要制定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将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盟行署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问效。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总结典型案例,并将经验做法及时报送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盟行署将对各地、各部门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通报和复制推广。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提高代办帮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加大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大厅、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创新动画、漫画手册等企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升社会知晓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doc

  1.“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参考目录

  2.“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流程图 (示范文本)

  3.“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申请表

  4.“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授权委托书

  5.“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承诺书

  6.“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办结单

  7.“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评价表

  8.“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终止单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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