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兴安盟全面深化三级政务 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党办发电〔2022〕13号
关于印发《2022年兴安盟全面深化三级政务
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委、人民政府,兴安农垦集团、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盟委各部委、盟直各相关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2022年兴安盟全面深化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盟委、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2022年兴安盟全面深化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加强旗县市、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推行“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构建“一窗通办、多点受理、就近可办、帮办代办”的协调联动服务机制,实现农牧民办事“小事儿不出嘎查村、大事儿不出苏木乡镇”,切实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米”。按照“试点先行、全面落实”的原则,2022年底,实现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可受理事项达到450项以上,“网办率”达到30%以上,帮办代办事项达到50项以上;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结合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梳理可办事项和帮办代办事项。嘎查村可受理事项达到40项以上,帮办代办事项达到50项以上;各社区便民服务站结合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梳理可办事项和帮办代办事项。2023年以后,各地各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工作,让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家门口办”,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使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更有成色、幸福感更加持久、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进驻“一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旗县市政务服务大厅、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 便民服务站。旗县市层面,凡面向企业和群众办理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苏木乡镇(街道)层面,将各站、办、所等派驻机构单位的事项,旗县市向苏木乡镇(街道)延伸的政务服务事项,自治区赋权的依申请事项实现100%集中在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嘎查村(社区)层面,全面梳理本层级行使的事项和帮办代办事项,集中在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受理,进一步提升旗县市政务服务大厅、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服务效能,推动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二)设置“一窗”。推动“一窗式”综合受理改革,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由过去的“跑多窗”向“跑一窗”转变,由前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在后台进行分类审批,实现受办分离、限时办结、综窗出件。
(三)用好“一网”。坚持“应上尽上、服务更优”原则,推动各行业领域政务服务和生活服务应用接入“蒙速办”APP,使所有能够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推动实现部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及时梳理并向社会动态公布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并做好线下指导、宣传工作。
(四)统一标准。落实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兴署发〔2021〕5号),推进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服务指南、服务流程、监督评价、办事场所建设标准化。
(五)帮办代办。旗县市政务服务大厅、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设立“帮办代办”窗口,配备帮办代办人员,构建“三级联动”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梳理公布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公开预约电话,提供预约或上门服务,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帮”目标。
三、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开展事项标准化梳理。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盟直部门指导各旗县市对口部门梳理能够向苏木乡镇(街道)延伸的事项,确保延伸的事项基本一致。旗县市要建立定期下放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推动高频事项“能放尽放”,并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
(二)提升办事服务效率。在平台办理的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均实行线上流转,做到“应上尽上”,提高网办深度,加大“蒙速办”APP的宣传推广和注册力度,提升“蒙速办”APP的知晓率。规范“综合窗口”线下流转程序,提升线下审批效率。建立帮办代办队伍,免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三)落实监督评价机制。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部接入“好差评”系统,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机制。针对实名差评,安排专人回访,确保整改率达到100%。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完整采集、实时报送评价数据。畅通举报渠道,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电话、举报箱、意见簿等,接收群众的监督举报。
四、进度安排
(一)筹备准备阶段。在充分调研和考察学习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阿尔山市五岔沟镇、科右前旗察尔森镇、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科右中旗杜尔基镇、突泉县东杜尔基镇做好试点工作。
(二)试点先行推动。8月底前,盟委、行署召开推进会,各旗县市由组织部门牵头推进,试点苏木乡镇(街道)率先开展并完成相关任务指标,属地政府要对试点乡镇给予经费支持。
(三)总结试点经验。9月中旬,由盟政务服务局牵头,盟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各旗县市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试点成果、推广试点经验。
(四)全面推广落实。9月底前,由盟委组织部牵头,盟直相关部门配合,在充分借鉴试点苏木乡镇经验做法的同时,全面推动各旗县市政务服务大厅、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
(五)组织考核验收。每年结合年度考核,由盟委组织部牵头,盟直相关部门配合,成立考核验收组,深入各旗县市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六)持续整改提升。每年根据督查考核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诉求及时进行整改,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旗县市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苏木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二)配置人员设备。苏木乡镇(街道)要指定一名党政领导具体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本着精简、高效、实用的服务原则,根据当地常住人口合理设置1至2个“综合窗口”,并配足在编人员专门负责“综合窗口”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对公安、人社等事项进驻多的部门,且能够派驻人员的可设部门“综合窗口”,专门受理本部门业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置自助终端设备,使部分事项实现“自助办”。
(三)定期业务培训。各部门要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跟岗锻炼、下沉指导等方式进行,每月至少培训1次,提升业务人员能力, 确保各项业务在大厅、中心、站可办、能办、易办。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将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集中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帮办代办事项通过窗口、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就近办”“帮办代办”知晓率。
(五)强化考核问效。将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通过定期考核、督导检查、抽查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问题整改。
六、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兴安盟深化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旗县市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组 长:李洪才 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盟委委员、常务副盟长
董欣悦 盟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成 员:刘 泉 盟委副秘书长
王大义 盟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一兵 盟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孙百川 盟行署副秘书长
谷立民 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福顺 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宝江 盟教育局局长
霍晓东 盟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慧明 盟民政局局长
丁晓东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妍 盟财政局局长
纪红梅 盟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凌云 盟水利局局长
周 涛 盟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云华 盟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宋兴鹤 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耿天良 盟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肖启峰 盟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振林 盟农牧局局长
斯钦都楞 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魏大勇 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白长峰 盟交通和运输局局长
李雪冬 盟生态环境局局长
董文清 盟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 波 盟统计局局长
赵青松 盟科技局局长
李长德 盟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张 伟 盟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王 琛 盟税务局局长
张平安 盟气象局局长
徐卫奇 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李海全 盟司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