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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盟公安交管部门集中整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兴安日报 作者:行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9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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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9月9日以来,兴安盟公安交管部门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城市文明形象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文明交通环境。

  据悉,截至9月22日,全盟公安交管部门现场查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3862起,其中驾乘机动车不使用安全带8596起,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888起,非机动车不靠右侧行驶1953起,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788起,非机动车逆行637起。此次整治主要以机动车、非机动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严查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乱穿乱插变更车道、未礼让行人通过斑马线等违法行为;严查非机动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悬挂号牌、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严查行人乱穿马路、横穿绿化带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中,全盟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不服从民警指挥,阻碍民警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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