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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供销合作社系统2020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通报

来源:盟供销社 作者:盟供销社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7日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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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盟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落实盟委、行署和自治区供销社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和全盟经济运行逐渐好转,全系统经济运行情况逐步回升,但除售给农民农资额外,其余几项主要经济指标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面临的经济下行形势依然严峻。全系统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强化举措,积极应对。

  上半年,全盟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购进总额累计完成57883.85万元,同比下降16%。其中,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产品额累计完成34242.49万元,同比下降21.91%。销售总额累计完成80697.05万元,同比下降5.48%。其中,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完成44182.21万元,同比下降24.20%;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额累计完成20212.21万元,同比增长33.89%;乌兰浩特市累计再生资源回收额181.34万元,同比下降24.44%,其他旗县市此项业务为零。全系统存在各旗县市间发展不平衡、主营业务增长乏力、社有企业实力减弱等问题,特别是个别旗县市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减少对全盟指标的下降影响较大。

  下半年,全盟供销合作社系统要认真贯彻7月14日中共兴安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盟委行署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年初印发的《兴安盟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和《兴安盟供销合作社2020年工作要点》,借助全盟系统综合改革东风,聚焦重点工作,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系统经济运行回暖提升,确保全年系统经济平稳运行,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客观认识形势。要从眼前的危机、困难中捕捉和创造机遇,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调整优化经营模式,努力加入全区供销社系统的“快车道”。特别是主要经济指标下降幅度较大的旗县市,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要进一步强化指导,奋力推动发展。按照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加压推动、迎难而上,确保到今年年底高质量完成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要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打造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要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和开放办社,把农资经营和农产品流通业务抓起来,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量,在务实功、求实效上下功夫。

  三要进一步加大督导,真实反映情况。根据盟供销社印发的《兴安盟供销社统计同工种竞赛办法》,对各旗县市经济运行分析进行综合考评,并将主要经济运行指标纳入全年综合业绩考核,加大权重,进一步提升统计运作效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坚持实事求是,将相关单位全部纳入统计系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确保统计数据不缺报、不漏报、不错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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