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安全、供应充足,我中心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动物防疫准备工作的通知》(兴疫控发[2020]2号),文件要求各级动物疫控中心积极做好2020年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准备工作,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明确防疫主体责任,充分落实规模化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同时要求各旗县市:
一、检修疫苗冷藏、运输设备,没有冷藏运输设备旗县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资金尽快落实。
二、清点库存,在保质期内的“存新打旧”,失效疫苗做好登记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抓紧与当地政府申请,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各类疫病防治规划,组织订购计划免疫疫苗。
四、按照规定完善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及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检测等所需耗材储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