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工业园区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的公示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要求,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渣场项目建设完工,经过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验收,符合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7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以电话、信函形式向兴安盟工信局园区科反映。
联系人:包红志 联系电话:0482-8267218
2020年8月31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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