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宣讲针对性很强,让我们更加意识到环保主体责任,企业将严格落实法典要求,守好生态环保底线,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内蒙古宏达压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宋洋有感而发。
10月12日,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暨安全生产入企普法行动。执法人员走进内蒙古宏达压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兴安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荷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家重点企业,开展靶向普法,同步面向辖区其他市场主体推送普法内容,精准送法上门。
本次普法围绕法典新制度规范,结合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相关要求,针对涉气、涉水企业不同生产特点,解读新法对应的监管标准、责任体系与惩戒机制,引导企业摒弃“重生产、轻环保”的侥幸心理。同时,对照新规排查生产全链条环境与安全风险,推动环境管理由“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合规”。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副局长杨飞介绍:“我们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暨安全生产入企宣传活动,面向辖区企业开展送法入企,解读法典、环境安全相关规定,指导企业隐患排查,提升企业守法和风险自查能力。下一步,分局将以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和生态环境领域风险排查整治为抓手,深化入企合规指导,推动隐患排查治理落地见效,坚决守牢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8月15日施行后,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组织干部深入学习法典内容,夯实业务基础,以过硬的法律素养支撑一线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在日常监管中同步开展多场景普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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