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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证遗失声明(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双迪石灰石矿)

来源: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0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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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双迪石灰石矿(扎赉特旗双迪石灰石矿)不慎遗失其持有的采矿许可证(采矿权证),该证载登记核心信息如下:

  -证号:C1522002011067120114175

  -采矿权人: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双迪石灰石矿

  -矿山名称: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双迪石灰石矿

  -矿区面积:0.0077平方千米

  -有效期限:2018年05月25日至2019年07月22日

  -开采区域:兴安盟扎赉特旗

  现该采矿权人已向我局提出采矿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六条“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遗失需补办的,持补办申请书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办,原登记管理机关门户网站公告遗失声明满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补发新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补办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登记内容应当与原证一致,并注明补办时间”的规定,我局现就该采矿许可证遗失事宜予以公告。

  本次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即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17日)。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原遗失采矿许可证自动作废,我局将依法为该采矿权人补发新证,新证登记内容与原证一致,并注明补办时间。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视为无异议。提出异议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无有效证明材料的异议,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盟自然资源局403室矿业权管理科

  联系人:张云鹏,联系电话:15248555473

                      202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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