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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522000116341991/2025-00012 发文字号:兴农牧发〔2023〕577号
发文机构:兴安盟农牧局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成文日期:2025-07-10 15:47:57 有效性:有效

关于兴安盟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 “头雁”项目倾斜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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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农科局:

  为进一步做好兴安盟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提高学员积极性,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 用,现将《兴安盟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倾斜政 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旗县结合本地需要,做好宣传工 作,支持扶持政策。

  附件:兴安盟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倾斜政 策(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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