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第十六条“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应将地方标准草案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征求意见,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的规定,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非遗文化 图什业图蒙绣制作技术规范》《冰雪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规范》《兴安盟草原民宿服务质量要求与评价》《羊毛毡手工艺制品制作规程》共计4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7月5日至8月6日在兴安盟行政公署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公示期结束,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