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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开展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来源: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0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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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措施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3】11号)文件精神,第一批仅在重庆、广州、深圳、成都、常州和苏州6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将稳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被批准列为试点城市,兴安盟未列入试点范围内,故暂未开展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缴存公积金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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