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方便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兴安盟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兴署办发〔2023〕52号)(以下简称《预案》)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的编制背景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防控可能影响兴安盟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风险,提高行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邮政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邮政业安全稳定运行。
二、《预案》的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快递暂行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邮政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事件分类分级。强调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高效有序、综合应对,依法规范、科技支撑,区域协同、联防联控。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明确兴安盟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专家咨询组的组织体系等。
(三)预防与预警
包括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等内容,对预警的分级、信息来源、报告、启动、响应、终止予以明确和要求。
(四)应急响应
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终止等,明确了Ⅰ-Ⅳ级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主体和响应程序。
(五)后期处置
对事件评估、善后处置、征用补偿、保险和评估总结等工作提出要求。
(六)应急保障
包括队伍、装备物资、资金、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通信保障以及科技支撑、培训教育、责任与奖惩、监督检查等。
(七)附则
明确预案管理与更新、制定与解释、实施时间、名词解释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