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兴安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2年版)的通知》(内政发〔2022〕3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净化和消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公共卫生安全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兴安盟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及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与报告、应急响应和终止、善后处理、应急处置保障、预案管理、附则八个部分。
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疫情分级。
二是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兴安盟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成员单位的职责及专家委员会。
三是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与报告,建立健全日常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突发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网络体系。
四是应急响应和终止,细化了响应原则、前期处置、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终止。
五是善后处理,包括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后期评估、恢复生产、灾害补偿、抚恤和补助、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六是应急处置保障,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应急保障工作。
七是预案管理,对预案定期评估,及时修订。各旗县市组织培训和演练,加大宣传与教育。
八是附则,对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五、关键词诠释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陆生、水生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导致动物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可能对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具有重要经济社会影响和公共卫生意义。
暴发是指在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疫点是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划定为疫点,疫点一般是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嘎查村、养殖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场所。
疫区是指以疫点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疫区,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和交通等因素。
受威胁区是指疫区边缘向外延伸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兴安盟农牧局兽医局 崔苌盛 15149045476
政策原文: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兴署办发〔2023〕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