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爱国卫生服务中心(挂健康兴安行动服务中心牌子)机构职能

来源:盟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10-26 16:55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兴安盟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为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机构职能:负责国家、自治区卫生城镇创建、复审以及管理工作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承担全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承担控烟履约工作;承担城镇区灭鼠工作;承担健康内蒙古行动(健康兴安行动)专项行动的推进落实、宣传、策划、指导评估工作;承担查新检索和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和盟爱卫会交办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承担全盟人群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健康教育的计划制订、 组织实施以及效果评价,以及健康促进宣传工作;根据全盟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任务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相应的政策信息宣传和防治知识的普及;承担全盟卫生健康系统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教育培训、乡村医生和全科医生的培训工作;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规格正科级。

  办公地址:兴安北大路35号原山下盟医院北门三楼

  联系方式:0482-2777062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景龙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