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成立兴安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01152200/2021-00313 发文字号:兴署办字〔2021〕51号
发文机构: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主题分类:4530201
概述: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成立兴安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1-11-15 有效性:1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成立兴安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1-15 09:43:5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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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我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盟行署决定成立兴安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苏      盟委副书记、盟长

  副组长:屈振年    盟行署副盟长

  成  员:  王春友    盟行署秘书长

      付玉光    盟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邱      盟农牧局局长

          谷利民    盟发改委主任

          李      盟财政局局长

          纪红梅    盟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凌云    盟水利局局长

          白长峰    盟林草局局长

          田金锁    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谢宏伟    国网兴安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俊峰    盟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邱枫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俊峰同志兼任。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旗县市要切实担负起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主体责任,尽快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进程,保质保量完成好任务。各旗县市要在11月20日前,将成立领导小组情况报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狠抓调度推进。各旗县市要按照规定的时序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抓好调度推进工作,尽快完成好项目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检查验收。

    (三)形成工作合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切实形成推进工作合力。

                                   

 2021年11月15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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