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种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索引号:01152200/2021-00534 发文字号:兴署办发〔2021〕15号
发文机构: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主题分类:4530201
概述: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种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1-07-16 有效性:1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种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7-16 16:20:0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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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安盟种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

兴署办发〔202115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经盟行署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兴安盟种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2021714

兴安盟种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全面增强农牧业、林草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我盟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种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发展壮大种业为目标,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品种创新、机制体制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根本,区域协同合作、产学研深度融合、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的现代种业体系,为推进兴安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统筹农作物、畜禽、林草种业协调发展,重点强化资源保护能力、提升育种创新能力,聚焦奶牛、肉牛、肉羊、细毛羊、玉米、水稻、马铃薯、饲草、乡土树种、乡土草种等优势特色物种,兼顾其他物种,系统布局、有序推进。

2.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强化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种业基础设施条件、体制机制中的关键问题,择优支持种业领域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单位,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攻关,努力突破种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补齐种业发展短板,夯实种业发展基础。

3.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各级人民政府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引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强化金融支持,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种业投资管理机制。

4.优化提升,完善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推进种业企业做专做强。全面加强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和种业生产体系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种业体系,整体提升种业发展水平。

(三)发展目标

  2023年,全盟现代种业发展取得突出成效,种质资源保护能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品种,并完善配套体系建设。形成以育种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发展机制,基本建成与现代农牧业、林草业相适应的良种繁育体系。

1.农作物种业。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宜我盟种植的优质新品种8个以上,自主选育品种覆盖率提升5个百分点。

2.畜禽种业。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国内排名前100名以内的西门塔尔优秀种公牛稳定在5头以上,良种肉羊年供种能力保持在20000只以上。

3.林草种业。〖CX〗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65%,选育优良乡土树种(品种)4个以上,建设完善18400亩林木良种基地和54500亩林草采种基地。建立1个饲草基础种子生产基地,开展兴安盟野生牧草资源收集与驯化,建立资源圃。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

1.开展种质资源普查行动。配合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作物和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收集农作物及饲草种质资源180份以上、乡土树种种质资源240份以上和乡土草种种质资源300份以上,配合自治区对全盟农林草植物种质资源开展系统性收集保护,强化鉴定评价,建立全盟农林草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名录。开展全盟畜禽种质资源调查行动,建立全盟畜禽遗传资源名录。(盟农牧局、林草局、农牧业科学研究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加大遗传资源保护力度。支持兴安细毛羊、蒙古马、蒙古牛等地方品种保种工作;加大野生大豆、五角枫、蒙椴、黄花苜蓿等特色濒危物种群落与图牧二号特色地方紫花苜蓿品种保护力度,支持乡土树种草种资源库和资源圃建设。采取活体保护和遗传物质保存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我盟优势特色物种遗传资源应保尽保。(盟农牧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动植物资源库建设。配合自治区建立完善自治区级动植物资源库,确保地区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不丧失。配合自治区完善畜禽遗传资源库建设,每年对地方品种进行遗传资源保护。完善种质资源库建设,建立完善五岔沟林业局阔叶珍贵树种异地保存库,新建科右中旗五角枫、蒙古黄榆、欧洲白榆原地保存库,确保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不丧失。(盟农牧局、林草局、农牧业科学研究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品种创新发展

4.开展品种培育品系改良。以优质、高产、抗病、抗倒为培育重点,选育整精米率和食味值较高的优良水稻新品种2—3个;以密植、高产、抗倒伏、脱水快、宜机收为培育重点,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玉米新品种2个以上;以高产、抗病抗倒、专用为培育重点,选育优质大豆品种1个以上;以优质、高产、绿色为重点,培育杂粮杂豆优质新品种2—3个;引导扶持马铃薯种业企业,提升马铃薯种业自主创新能力,以生产加工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加综合性状优良、抗病抗逆、适宜我盟种植的优良示范推广品种1—2个;以抢救保护本土草种资源为重点,改良扩繁图牧二号苜蓿品种。以提高结实率、生物量等性状指标为重点,培育文冠果等优良林木品种及苜蓿新品种。全面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提升自主育种能力,开展奶牛、肉牛、肉羊育种,核心种源自给率达到60%以上;持续选育提高乌珠穆沁羊、兴安细毛羊、蒙古马等优势特色地方品种。(盟农牧局、林草局、农牧业科学研究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联合育种攻关机制。聚焦重点产业领域,以提升核心种源自给率、培育自主品种为目标,整合农牧业、科技资源,聚集种业、科研单位技术力量,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围绕奶牛、肉牛、肉羊、细毛羊、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杂粮杂豆、饲草、乡土树种、乡土草种等优势特色物种,整合优势力量构建联合创新团队,支持建设玉米、肉牛、水稻、草业、马铃薯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加强资源开放共享,形成高水平“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研发团队,合力提升我盟种业创新能力和供给水平。(盟农牧局、科技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优良品种奖励机制。组织开展优良品种奖励政策实施及绩效评估工作,根据自治区相关奖励办法及资金支持对盟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马铃薯、玉米、水稻、小麦、大豆、杂粮杂豆、饲草等品种年推广面积或系列品种累计推广面积达到规定要求的优良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完成年度排名种公牛企业、供种能力达到规定要求的育种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盟农牧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种业基础研究能力。围绕我盟优势特色产业,依托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究领域合作的优势,加强种质资源开发和培育的基础性研究。加大对重要农作物、草食家畜和林草品种特异基因发掘及利用,通过生物育种技术对育种材料进行改良和创新,打好种业科技创新的基础。(责任部门:盟农牧局、科技局、林草局、农牧业科学研究所、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种业基地建设

  8.推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盟农牧局、林草局、农牧业科学研究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是水稻。依托水稻种子企业,推进水稻良种生产基地建设,支持扎赉特旗建成水稻良种生产基地20000亩以上。

二是玉米。支持玉米育繁推一体化示范项目,重点扶持有发展基础、有品种优势、有发展潜力的种业企业1—2家,培育其向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迈进。

三是马铃薯。发挥科右前旗、阿尔山地理优势,培育马铃薯种业企业,加大对种薯生产投入,推进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3000亩以上的原种扩繁,提高种薯生产供应能力。

四是杂粮杂豆。推进杂粮〖JP3〗杂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科右前旗等杂粮杂豆优势产区,重点扶持杂粮杂豆龙头企业1—2家,建成杂粮杂豆种子生产基地2000亩,提高优质杂粮杂豆供种能力。

五是生态用草。建设1000亩图牧吉紫花苜蓿草种繁育基地;建立30000亩图牧吉生态用野生草种采集基地。

六是林木良种。推进林木良种基地、采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建设完善科右前旗索伦林场兴安落叶松良种基地、五岔沟林业局兴安落叶松良种基地、白狼林业局兴安落叶松良种基地、阿尔山樟子松良种基地,林木良种基地总面积18400亩;建设完善科右中旗义和塔拉林场小叶锦鸡儿采种基地、科右中旗代钦塔拉林场五角枫采种基地、白狼林业局白桦采种基地、兴安盟林木种苗站山杏采种基地、科右前旗大青山林场蒙古栎采种基地,林木采种基地总面积24500万亩;新建扩建自治区保障性苗圃6处,总面积5500亩;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供给率达到70%以上;支持建设扎赉特旗额尔吐林场山杏、榛子种子应急储备库1处;建设完善科右前旗俄体镇蒙东苗木交易中心种苗交易市场1处。

七是中药材。充分利用我盟中药材种质资源,支持产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的中药材种业企业,通过探索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促进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提升科研育种能力,尽快实现中药材品种创新从“选”向“育”转变,达到中药材种质资源以用促保、以保为用,助推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良种化、产业化发展。

9.加强畜禽种源基地建设。(盟农牧局、农牧业科学研究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是奶牛。实施奶牛遗传改良计划,重点依托科右前旗、突泉县万头奶牛养殖牧场,通过自繁自育、引进高品质奶牛、实施性控技术等措施,持续提高繁殖率和单体产出,提升优质奶源基地规模和生产能力。

二是肉牛。实施肉牛种业提升行动,依托科右中旗中农兴安种公牛站等育种机构企业,培育国内排名百名以内的优秀种公牛5头以上。

三是肉羊。实施肉羊种业提升行动,在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科右中旗,依托大公草畜、杜美牧业、赛诺草原羊业等企业和公主陵牧场等种羊场,鼓励牧区发展乌珠穆沁羊、地方良种羊的繁育和选育提高;鼓励半农半牧区和农区培育品种兴安细毛羊、开展国内外引进品种的本土化繁育、选育提高,持续提高本土品种选育度。重点选育的地方品种主要肉用性能提高10%以上,育成品种主要肉用性能比亲本平均提高12%以上,牧区产羔率达到120%以上,农区产羔率达到150%以上。

四是生猪。实施生猪种业提升行动,在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突泉县依托德康、英歌、新浩基等种猪场,重点培育1—2家种业企业,开展“育繁推”一体化示范,确保生猪种畜实现自给。

(四)着力发展现代种业

10.培育现代种业企业。加快培育壮大一批育种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经营规模大、产业链长的种业企业,提升种业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提升种业企业在育种、成果转化、市场开发等方面的能力,力争培育1—2家市场竞争能力强的现代化种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吸引社会资本、上市融资等方式做长做深产业链,鼓励种业企业开展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实施种业品牌战略,打造知名种业企业。(盟农牧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快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坚持集群发展,优化种业资源要素配置,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以种业创新园区、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汇聚种业创新成果,聚焦转移转化、试验示范、交流交易等环节,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提升种业价值链。发挥各级农牧和林草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队伍优势,加快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在优质品种普及利用的实践创新上取得突破,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加快成果转化落地。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加强配种站建设,推广良种良法直接到户。(盟农牧局、科技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种业服务能力

12.强化种业市场监管。严格种业市场准入条件和标准,依法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强化行政许可后续监督管理。加强市场监管,健全良种质量监督检查机制,严厉打击未审先推、无证生产、套牌侵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种苗、种畜禽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强化检打联动,坚持分级负责,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监管重点,量化工作目标,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重点地区、关键物种、重要环节、重要案件进行监督抽查,依法公开监管信息。加强畜禽种质质量监管,加大对假冒伪劣种畜、冻精、胚胎的查处力度。(盟农牧局、林草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春秋关键时节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积极做好维权案件处理工作,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开展重点作物、重点品种维权试点,加强与司法部门维权合作,探索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有效方式。(盟农牧局、林草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建立品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种植业结构调整为重点的品种评价体系,加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力度。在扎赉特旗好力保镇和保安沼地区设立两个水稻展示示范点,在扎赉特旗、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建立4个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展示示范水稻新品种15个以上、玉米新品种50个以上。对近三年自治区同一适宜生态区备案品种开展跟踪评价工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满足市场需求提供品种支撑。逐步建立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品种特异性鉴定准入,跟踪评价与示范推广有机结合的新型品种评价管理机制。(盟农牧局负责)

15.提高认证检测水平。配合自治区开展种子质量认证试点示范工作,引导盟内企业参加种子认证,强化企业对生产过程的管理和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将认证制度转化为企业的自觉行为,提升种业整体发展水平。结合本地优势作物品种升级扩建兴安盟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在全区粮食主产区新建县级种子质量标准化检验室。建设兴安盟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旗县市级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3处,保障农林牧业生产用种安全、质量安全、供给安全。(盟农牧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兴安盟现代种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及时研究解决种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全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种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督,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责任部门:盟现代种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二)完善政策支持。各级财政部门统筹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和政策,加大对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适时考虑将种业发展纳入现有政府投资基金支持范围,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种业建设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对符合现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的项目给予支持。科技部门要重点支持种业创新工程,强化对种业创新发展的科技支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保障新建、改扩建种质资源库、良种繁育基地、保种场和核心育种场用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梳理任务清单,积极协同配合,落实好各项任务和措施。(责任部门:盟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盟现代种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评价考核。强化行动方案评价考核,围绕种业发展三年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科学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并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对旗县市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评,定期通报考评结果,保障本方案有效落实。(责任部门:盟现代种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兴安盟现代种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兴安盟现代种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长:

   盟委副书记、盟长

副组长:

姜天虎  盟委委员、副盟长

张利文  盟行署副盟长

张冰宇  盟行署副盟长

  员:

何云峰  盟行署副秘书长

    盟行署副秘书长

刘海涛  盟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王家军  盟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盟农牧局局长

白长峰  盟林草局局长

梁彦君  盟发展改革委主任

    盟财政局局长

赵青松  盟科技局局长

宋兴鹤  盟市场监管局局长

    盟银监分局局长

付淙林  阿尔山海关关长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

付晓秋  盟农牧局副局长

徐兴健  盟农牧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202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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