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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董珍
标题: 调外省市工作后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内容:
贵盟社保负责人您好,我这里是河北秦皇岛企业人事部。现有1994年从贵地调至秦皇岛工作的曲桂兰同志退休一事寻求帮助。烦请提供一下全民所有制合同工视同缴费的文件(即为贵盟于1992-1993年开始统一安排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文件依据),我们需要此文件为该员工办理退休事宜。全国当时不是同一时间实施养老统筹,故而秦皇岛人社局需要此文件来判定该同志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否复合贵地的政策。
咨询时间:
2018-03-29 12:25:1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董珍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请您致电兴安盟社保局问询。联系电话0482-8224377.
处理时间: 2018-03-29 14:27:16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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