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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热供暖太次

编号:2023113017183668558浏览数:725

姓名

李伟

留言时间

2023-11-30 17:18:36

留言内容

室内温度不足十八度,多次反馈无效,互相推脱责任,不解决问题,老人感冒了,孩子发烧了,还不解决问题就退费吧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3-12-05 16:31:17

回复内容
       2023年12月1日,市住建局组织华能兴安热电公司到您家中进行实地测温。经测温,实际温度为20.6℃,完全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最低18℃标准。鉴于您住所为17层高层住宅楼,工作人员又分别对该栋楼1-9层3户居民家、10-17层3户居民家进行抽样测温,平均温度均在21.7℃以上。
       同时应您要求,华能兴安热电公司维修人员对您家中地热管道及过滤网进行反复冲洗,使室内温度得到了明显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关注市民供暖问题,督促华能兴安热电公司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客服和维修团队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百姓温暖过冬。经与您沟通,您对政府工作表示认可,对答复满意。
答复单位: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宁维民 0482-8246445

处理部门

行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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