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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编号:2023111310402375153浏览数:809

姓名

郭永发

留言时间

2023-11-13 10:40:23

留言内容

本人郭永发,是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居民,投诉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法官王宝山,他判案子就瞎判冤判,事实与理由,本人2017年在科尔沁右翼中旗巴仁哲里木镇医院对面建筑了阿木尔小区,2019年,小区建完以后,把小区的硬化地面包给了当地的李樱桃,合同内容是包工包料,还有就是找顺水坡,2019年六月份签的合同,七月份完的工,当时地面没有验收,因为他质量不合格,还有没有顺水坡下雨的时候,水往院里淌,院里的水淌不出去,当时我找他多次,让他修复,他有各班理由不修复,到后期找我要钱,我没给他,他就把我告上了法庭,一审是在毛都法院,判我败诉,我上诉到,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七月份,在中级人民法院开的庭,开完庭以后,判决是一审判事不清发回重审我,2023年10月17日在,科右中旗人民法院审判长王宝山,开庭审判下,判处的结论,叫人寒心,所以,我不服他的判决,但是我上诉还没有钱,在我认为王宝山法官,他不趁做法官,当时我的证据非常充沛,由法院指定的,鉴定公司的鉴定还有公证处的公证书,他看也不看,就是瞎,就是瞎判,领导看到此信还我个公平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3-11-13 15:48:43

回复内容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盟长信箱受理范围,请通过正规渠道解决诉求。
答复单位:兴安盟行署办公室
处理部门

行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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