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署办发〔2024〕8号 2024-02-28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经盟行署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并严格执行。
三、各地要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