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6日我局拟对科右中旗哲里木49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科右中旗哲里木49万千瓦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仁哲里木镇额布根乌拉嘎查东南部、乌恩达坝北侧区域 |
建设单位名称 |
内蒙古锦联科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
内蒙古添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项目概况:风场规划装机容量为490MW,实际总装机容量491.3MW,拟安装39台单机容量6.7MW风机,23台单机容量10MW风机,另外安装1台备用风机(备用风机为40号风机);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内建设55MW/110MW·h储能系统。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生态: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2.34hm2,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总面积47.2849hm2,临时占地85.04hm2,占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农村道路用地等。 施工期间表层土在整个施工期堆放,施工期后期进行覆土绿化,恢复生态环境;施工期间占用的草地需在施工后恢复其原有功能。 运营期依法办理林地征用手续,缴纳相应的林地征用补偿费;在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委托资质单位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复专项工程建设。 (2)废气:施工过程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临时堆放采取覆盖防尘布或围挡、定期喷水压尘等防尘措施;对出入工地且车身、车轮粘有泥土的车辆进行清洗;运输车辆行驶经过沿途居民点时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经过沿途居民点设置临时围挡;施工车辆严禁超速、加强保养。运营期车辆控制车速,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3)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由新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定期拉运至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过程混凝土废水、混凝土保养时排放废水、机械冲洗废水,废水经50m3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间风电区检修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场内升压站新建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收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用水水质要求,冬储夏灌,用于场区绿化。 (4)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择符合标准的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运营期合理布置风力发电机组,选用低噪声风机,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 (5)固废:施工过程土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更换变压器注油、风机齿轮注油,事故状态下废变压器油,废电池经收集后依托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运维人员生活垃圾经升压站内分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拉运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为风电场范围内涉及的村民点,公众参与调查期间在网站及报纸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出现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反对意见,项目的建设将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将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联系电话:0482-8831392 传真:0482-883139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37400 邮箱:msthjjhp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