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署办字〔2023〕第 26 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农牧局、林草局,兴安农垦事业发展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持续营造农业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的良好氛围,扎实做好外来入侵物种刺萼龙葵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动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外来入侵物种刺萼龙葵的防治工作,立即开展调查,摸清分布地区,通过落实责任、发布倡议、宣传危害等多种措施,以嘎查村为单位,集中组织农牧民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刺萼龙葵防治、铲除等工作,确保最快速度、最大限度防止外来入侵物种刺萼龙葵蔓延扩张。
二、宣传培训,提升防治水平
盟农牧局、林草局要切实加大对外来入侵物种刺萼龙葵防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外来物种的危害,做到人尽皆知、家喻户晓。同时,组织开展防治、铲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切实提升全盟防治工作水平。
三、多措并举,创新技术模式
在全面推行铲除、焚烧、深埋等技术措施的基础上,鼓励使用机械作业配合除草剂等化学措施大面积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刺萼龙葵的铲除工作。同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 以草治草 ”的办法,通过种植优势草种消灭外来入侵物种刺萼龙葵。
四、强化调度,保障工作成效
盟农牧局、林草局要将做好外来入侵物种刺萼龙葵防治工作作为重点,切实加强督导指导 ,出台防治方案,并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毒害草治理等项目的实施 ,给予必要的支持保障,确保外来入侵物种刺萼龙葵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兴安农垦事业发展中心要于8月10日、9月15日分别将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报盟农牧局、林草局。
2023 年 7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