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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诚信建设六条重点措施出炉

来源:兴安日报 发布时间:2024-03-11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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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需要跑税务、不动产等多个部门,现在提交一次材料就能办成,省时又省力。”日前,快速办完过户手续的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居民王英源满意地说。强化政务服务,提升法治公信力,这一改变正是兴安盟全力推进诚信建设带来的。

  日前,兴安盟公布实施诚信建设六条重点措施,把兴安盟正面形象立起来,把诚信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擦亮“诚信兴安盟”名片。

  六条重点措施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项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有效降低败诉率;着力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帮助企业(商户)特别是中小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与浙商银行合作,推进区域金融综合生态体系建设;建立“信用+N”地域特色守信践诺激励体系;开展诚信机关、诚信社会组织、诚信企业、诚信村、诚信户、诚信公民等评选活动。

  “诚信建设是202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的重大工程,也是兴安盟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将认真落实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全力打造兴旺、平安、诚信、和谐的兴安盟。”兴安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刚介绍,兴安盟司法局作为诚信建设工程的牵头单位,将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全面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把兴安盟人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立起来,努力把诚信建设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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