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今年以来,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我办紧紧围绕依法治盟指示精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我办全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主要领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各司其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根据我办工作实际,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二)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
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水平,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各类法律法规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国家安全法》中的国家安全制度相关知识、民法典金融知识20问等内容。坚持班子成员带头讲法、述法,推动领导班子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自身实际和金融行业特点,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注重学用结合,做到在学习中应用,在应用中学习。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提升监管服务水平。2023年,我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监管责任,一是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力度。严格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法治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金融领域执法水平。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检查、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对我盟16家地方金融组织及20家非正常经营类地方金融相关字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实现检查覆盖率100%、公示率100%,并在全盟31家单位中率先完成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提级进位填报材料报送,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全力织密筑牢金融安全防护网。联合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辖内“伪金交所”、产权交易中心场所及无经营许可、无试点资格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小额贷款”等与地方金融相关字样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非正常经营的公司采取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启动注销程序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措施,持续落实各旗县市金融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力度,把好“僵尸”机构出清力度,截至目前,已出清3家担保公司、2家典当行。同时我办牵头组织开展全盟解债类非法集资打击整治行动,此次整治工作于4月至7月开展,全面排查解债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及时控制增量风险,全力防控可能引发的涉众涉稳风险。三是加强线上监测预警能力。我办充分利用自治区非法集资风险预警平台下发的风险预警信息,按照监测预警平台下发的风险点对我盟17家企业及时进行核查整治;截止目前,我盟暂未发现非法集资相关风险。通过融资担保、典当线上监管平台,对监管对象报送的月报、季报等业务经营数据开展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分析研判,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四是完善举报奖励措施。依据《兴安盟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受理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置,确保早发现、早处置,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因非法集资存在隐蔽性、利诱性等特点,截至目前,我盟未收到群众投诉举报线索。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决定、法律顾问等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律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办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
(五)加大金融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全盟各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宣传普及《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一是组织各旗县市处非办开展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切实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势头,有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二是6月15日,组织金融乱象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解债类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及举报公告》宣传折页等方式面对面讲解,广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解债服务”类非法集资等相关内容,向过往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提高公众的警惕性,并通过典型案例解说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健康的投资、消费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26380余份,并为现场4450余人讲解了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知识。。三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普法宣传活动,在盟党政大楼七楼公共区域张贴、悬挂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海报,利用“兴安盟行署金融工作办公室”公众号,发布普法宣传活动信息,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多渠道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以来,我办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服务还不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适应监管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才短缺的问题,旗县市人员基本都是事业编制无法取得执法证。二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相关联动部门之间存在协作配合不够,职责权限不清,多头、重复、交叉执法的现象,监管企业存有抵触情绪,不利于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普法宣传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
我办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目标,着力将我办建设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单位。
(一)加强干部学法用法,推进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盟委依法治盟办关于干部学法用法精神,主要负责人带头,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有计划的组织普法学习,重点学习与金融领域及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办依法行政能力。
(二)发挥法治作用力量,依法防控金融风险。发挥好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作用,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大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力度,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非法集资人人远离,防非打非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梳理本办权责事项,融合编制“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继续优化公共服务,认真做好地方金融组织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