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兴安盟林草局内部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清单》进行公布,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兴安盟林草局内部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清单》进行公布,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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