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机关效能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现将《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保留职权事项及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清单》进行公布,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机关效能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现将《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保留职权事项及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清单》进行公布,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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