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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红山龙二期高层取暖费问题

编号:2024081912352210827浏览数:6771

姓名

王文洲

留言时间

2024-08-19 12:35:22

留言内容

您好,我是红山龙二期高层的业主,现在开发商通知我们可以领钥匙了,缴纳今年取暖费时,说需要将去年12月份到3月份近4.5个月取暖费补齐,我们房子还未交付,未领钥匙,让我们补缴,非常不合理,望解决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8-22 16:58:27

回复内容

您好,在收到您的留言后,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与蒙能兴安热电公司进行了核实。经核实,红山龙二期小区在2024年5月至8月期间分批交付给业主。但在业主们希望启动供暖服务时,蒙能兴安热电公司通知存在未结清的陈欠费用。进一步了解后得知,这笔陈欠费用源于2023年开发商在办理入网手续时未能支付当年的取暖费。蒙能兴安热电公司根据公司规定,要求必须结清上一年度的陈欠费用后,方可开通本年度的供暖服务。
为了妥善处理,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了一次协调会议,邀请了城投公司和蒙能兴安热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共同协商解决陈欠费用的问题。经双方沟通协调,初步确定由蒙能兴安热电公司提供陈欠费用的用户明细,由开发商负责对明细进行核实,并对具体陈欠金额进行核算。核算清楚后将召集三方到达现场召开协调会进行确权,明确费用分担主体及缴纳方式。避免因上年遗留问题导致今年热用户无法缴费、无法供热的情况发生,保障居民能按时缴费并享受正常的供热服务。

答复单位: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王利岩

联系方式:0482-8250400

处理部门

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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