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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组织参加“绿品出塞 杭州有约”首届内蒙古现代农牧业创新发展博览会、第十一届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第四届京蒙消费帮扶集采推介会”展馆租赁搭建询价的公示

来源:科室 发布时间:2024-09-1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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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2024年8月22日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组织参加“绿品出塞 杭州有约”首届内蒙古现代农牧业创新发展博览会、第十一届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第四届京蒙消费帮扶集采推介会等活动的通知》,期间要求兴安盟设置盟市专馆。兴安盟农牧局以询价方式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组织参加“绿品出塞 杭州有约”首届内蒙古现代农牧业创新发展博览会、第十一届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第四届京蒙消费帮扶集采推介的会场搭建执行任务进行询价自采,予以公示。

  一、活动执行任务

  (一)场馆租赁:在活动期间租赁浙江省杭州市白马湖国际会展中心A馆200平方米区域用于活动布置特装展位,展位包含以下功能:门头、地毯、展位内设置展柜,展示乡村特色农产品、特色手工艺品。设置高清影像播放区,用于活动视频播放。设置试吃品鉴区,配置电源,展位内设置洽谈区,配置洽谈桌椅,在展区入口设置迎宾吧台。

  (二)仓储服务:在场馆内租赁仓储区,用于甲方存放推介会期间物资及推介产品。

  (三)赁冷藏冷冻设备:用于甲方存放推介会期间需要保鲜、冷冻的推介产品。

  (四)展会保障:保障场馆内用水、用电、展会期间卫生打扫垃圾清运、车辆管理、临时修理、志愿者、打字复印等服务;保障管理场内场外安保、防疫工作,做好防疫消杀、应急处理等保障工作。

  二、 相关要求

  (一)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服务承诺。

  (二)报价表不得涂改,并注明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名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递交。

  (三)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经销授权许可证复印件两份报送到兴安盟农牧局。

  (四)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处理。

  (五)付款方式:活动执行完成后,由兴安盟农牧局凭《合同》、《发票》支付活动执行费。

  (六)询价定标原则:在每份询价相应文件符合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以报价较低,执行活动效果佳为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价若相同的,以信誉资质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七)公示时间:2024914日至923(法定工作日)。报价人可在公示期内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速递方式送达,逾期寄到无效。

  报价递交地点:铁西北路兴安盟农牧业局综合办公大楼1015室

  联系人:张干

  电话:18848060308

  邮箱:xamjmb@163.com

  兴安盟农牧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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