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执法种类 |
审核范围 |
需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审核期限 |
备注 |
1 |
行政许可 |
1.经听证程序后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2.涉及重大国家利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可能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许可决定; 3.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决定。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本草案或代拟稿;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情况说明; 3.行政执法过程中接收、收集或者制作成形的主要证据、行政执法文书等案件材料及调查终结报告; 4.经过听证或者评估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 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是否超越本部门法定权限; 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5.适用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6.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7. 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8. 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9. 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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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处罚 |
1.较大数额罚款(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 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 6.涉及重大公共利益; 7.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印发社会风险的; 8.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 9.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本草案或代拟稿;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情况说明; 3.行政执法过程中接收、收集或者制作成形的主要证据、行政执法文书等案件材料及调查终结报告; 4.经过听证或者评估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是否超越本部门法定权限; 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5.适用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6.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7.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8.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9.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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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1.拟作出的行政赔偿或不予行政赔偿决定; 2.经听证程序后拟作出的其他行政执法决定; 3.涉及重大国家利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可能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行政执法决定; 4.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本草案或代拟稿;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情况说明; 3.行政执法过程中接收、收集或者制作成形的主要证据、行政执法文书等案件材料及调查终结报告; 4.经过听证或者评估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是否超越本部门法定权限; 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5.适用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6.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7.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8.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9.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
其他行政执法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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