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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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及《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兴安盟农牧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农牧局联系(电话0482-8288756)。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兴安盟农牧局网站共公开信息66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08条,公示公告22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331条、在线留言29条,办结率100%,微信公众号“兴安农牧微讯”发布信息1348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兴安盟农牧局收到4件网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已全部办结,予以公开3件,涉及农业、畜牧相关等方面信息,不予公开1件,属于本机关内部工作流程方面信息。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四件均为自然人。本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着力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形式等方面严格进行梳理,确保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得到公开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有计划、有目标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维护、梳理和更新,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兴安盟农牧局门户网站作用,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领域做好内容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加强日常运营维护,坚持高频更新,严格内容把关,不断扩大政务新媒体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兴安盟农牧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对标对表逐条进行分解,有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2023年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兴安盟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

  我局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律,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改进门户网站建设,整合公开信息资源,加大信息发布力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   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度公开第十届第二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共18件,并在兴安盟农牧局官方网站及兴安盟行政公署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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