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52200/2023-0014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盟农牧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22 00:00:00 | 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1152200/2023-0014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盟农牧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22 00:00:00 |
时效 | 有效 |
各旗县市农牧和科技局、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发展,自治区择优认定一批全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样板村,现将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党委组织部、农牧厅《关于认定2023年全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样板村的通知》(内党农牧办发〔2023〕20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旗县市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工作,继续深入发掘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发展好经验、好做法,强化政策扶持、加强指导服务、做好示范引领,进一步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健全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附件:关于认定2023年全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样板村的通知
兴安盟农牧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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