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一)主要指标稳中有进。全盟地区生产总值迈上700亿元新台阶,同比增长5.6%;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2%;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7.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70.6亿元,同比增长3.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4亿元,同比增长2.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8639元和16738元,分别增长6.4%和8.7%,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累均上涨0.6%,低于年初预期2.4个百分点。
(二)项目投资强劲有力。积极克服政府投资项目偏多、企业投资下滑等不利因素,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2023年,全盟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达到333.4亿元,增速居全区第9位,在去年高基数基础上,继续实现了新的更高增长,并连续五年保持正增长。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四季行动”,坚持“抢前抓早、大干快上”项目建设,建立“红黄绿”三本台账,开展项目集中审批等“三个活动”,2023年全盟实施重大项目246个,完成投资284.2亿元,较2022年多12亿元,同比增长4.4%。
(三)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农牧业生产质效双增。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91万亩,完成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27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135.6亿斤,实现“十四连丰”。全盟羊草人工种植面积27.7万亩,奶牛存栏24.2万头、增长30%,牧业年度牲畜存栏1290万头只,实现“十连稳”。全盟农牧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科学储粮实现减损4.2亿斤,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有序推进。工业转型蹄疾步稳。“五大产业集群”产值突破300亿元、增长14.4%。乌钢高炉和烧结机改造、兴安热电节能环保等项目建成投用,蒙牛乳业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内在运单体最大陆上风电基地—中广核300万千瓦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全盟新能源装机达到632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68.7%。服务业强势回暖。阿尔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通过验收,“三节两会一活动”精彩纷呈,全年接待国内游客2266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200亿元,我盟获评首个全域“避暑旅游目的地”。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分别增长11.3%、23.7%。组织开展汽车展销等促销活动900场,兴安盟被评为国家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
(四)生态保护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稳步推动“三北”防护工程建设,全力打好科尔沁沙地治理歼灭战,完成营造林25万亩、种草改良177万亩、荒漠化防治22万亩,建设木本油料和经济林31.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87万亩。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中心城区空气始终保持优良,1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有效管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年度整改任务全部完成。价值转化成效显著。两笔“好买卖”位居全区前列,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交易1.29万亩,报备入库水田规模指标5.2万亩;启动林草碳汇试点74.3万亩,在全区率先完成CCER林业、VCS草原、VCS农田3项碳汇交易。
(五)发展活力不断增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自治区3.0方案181条政策举措率先全部销号,对标鄂尔多斯市68条改进举措和2022年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反馈151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派出3.4万名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定向服务市场主体9.5万户,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99.8%,全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水平推进。合作交流不断深化。全面强化区内外合作,深度融入长春经济带,举办走进大湾区合作交流对接会等14场招商推介活动,招商项目到位资金165亿元、增长26.3%。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政府科技经费投入增速全区第一。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行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2家,“蒙科聚”兴安盟分平台建成投用,超额完成国家玉米、大豆生物育种试点任务。
(五)城乡融合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成功举办全盟土地招商推介会、大乌兰浩特地区房地产交易大会,全盟房地产投资、销售面积实现“双增长”。改造老旧小区148个,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5个,新建口袋公园6个,更新改造老旧管网158公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1%。乡村振兴全面开展。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35个,争取上级衔接资金11.7亿元、实施项目201个。积极落实京蒙协作六个“倍增计划”、落地项目116个,兴安盟被国务院评为全区唯一“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G5511草乌高速、S308伊柴段、S204浩察段完工通车,新改建农村牧区公路490公里,文得根水利枢纽下闸蓄水、引绰济辽输水工程隧洞段全线贯通,500千伏赛音昭开关站工程投运。
(六)民生福祉全面增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举办“就在兴安”千场招聘活动,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农牧民转移就业等指标均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民生保障不断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3%,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入选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公共服务提级扩面。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成立盟直医疗机构医联体和六个旗县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一老一小”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获批国家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民族团结进步继续走在前。全面启动“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盟”创建,党委书记民族工作谈话制度被国家民委作为典型经验推广,全盟开展各类主题活动1万余场次、覆盖100万余人次。
(七)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稳妥有序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一行一策”推进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清收处置不良资产,交付“保交楼”1322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平安兴安建设持续加强。圆满完成重要时间节点信访维稳“三个不发生”和安保维稳“五个严防、三个确保”目标任务,我盟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深刻汲取阿拉善煤矿事故、鄂尔多斯市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高压气体泄漏事故教训,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全盟经济总量小、产业结构不优、经济运行质效不高;县域经济实力弱、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全盟投资总量占全区比重不大,产业项目投资相对全部投资占比不高,结构不优、大项目少等。此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强,城乡居民收入与全区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逐个逐项破解难题,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今年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办好两件大事,深入实施“六个工程”,持续推动“三稳五进”,凝心聚力加快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兴安盟力量。2024年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4%左右,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以上,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能耗强度控制在自治区下达任务以内。为实现上述目标,将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一是抓计划投资。充分发挥盟级重大项目的“压舱石”作用,全力推动计划实施的194个重大项目,确保完成投资315亿元以上。盯紧可能影响保障性并网能源项目的送出工程进展和影响市场化消纳项目的制氢、制甲醇、负极材料等消纳端项目建设,以2个100万千瓦、7个50万千瓦为抓手,确保新建项目尽早开工、续建项目按期投运,力争完成投资110亿元以上。以1条铁路、10条公路为抓手,力争交通领域项目完成投资40亿元以上。紧紧抓住高标准农田、“三北”工程、侵蚀沟治理、引绰济辽一期二期等重点项目,力争农牧林草领域项目完成投资90亿元以上。二是抓新增投资。多渠道推进落实企业投资决策、前期手续办理、资金来源、开工时限等要素保障,努力提高争取实施项目的成熟度,最大限度地挖掘潜力项目,推动项目手续尽早办结,尽快开工,尽快形成实物量。争取开工建设河北建投乌兰浩特储能电站、中广核阿尔山储能电站、平川220千伏配套工程等能源项目。持续不断地强化向上盯跑,对照各项政策积极争取预算内、国债、专项资金,争取开工建设文得根水利下游灌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积极采取“上级补助、企业出资、地方配套”模式和BOT模式,争取开工建设S210、S502等公路项目。三是抓专班推进。进一步强化项目调度梳理,坚持“半个月一调度、半个月一通报”机制,实时跟踪项目进展变化,精准定位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问题。调度项目业主、旗县市、盟直部门等3个主体,盯办国家、自治区2级审批事项,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的“321”推进模式,做到逐个项目、逐个手续全程闭环服务。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等各项工作,提早做好春季集中开复工准备。
(二)加快产业体系建设。深耕“四大产业板块”、持续强化7条“重点产业链”,不断“转变方式、调整结构”。一是持续做强现代绿色农牧业。以“六大兴农产业”“八大强农举措”为重点,促进全盟农牧业和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效益化推动种植业。开工建设30万亩文得根灌区、40万亩二龙涛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实施高标准农田150万亩,开展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50万亩,推动粮食产量稳定在135亿斤以上。新增羊草、苜蓿等多年生牧草种植面积16万亩,种植青贮玉米、燕麦等一年生饲草168万亩,实施种业振兴工程,着力打造8个“看禾选种”平台和5个优质玉米、水稻品种。规模化推动养殖业。推动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进一步建设。打造大型肉牛养殖场3个,完成4座奶牛牧场建设,确保全年肉牛本地屠宰量突破2万头、奶牛存栏达28万头以上。加快建设10个肉羊标准化生态牧场,推动肉羊规模化养殖率达到70%。强化加工转化,力争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53%。更加突出品牌化。深入实施品牌提升工程,培育提升“兴安盟羊肉”“兴安盟小米”等4个区域公用品牌和15家企业产品品牌,新增绿色有机认证企业9家、标志使用产品21个,让“源在兴安”“兴安产·安心选”唱响全国。二是持续做大清洁低碳工业。提质增效新型工业。紧盯“五大产业集群”,完成乌钢双高速棒材项目建设,力争将乌钢打造成为全盟首家产值超百亿元企业。推动玉米化工破题发展,完成元利化学玉米生物基新材料项目基础工程。支持伊利乳业等企业创建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家,新增规上企业8家。提速扩量新能源产业。加快大规模开发,推动蒙能大基地项目上半年开工,加快国电投44.5万千瓦、锦联64万千瓦项目建设,力争索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年内完成核准,新增装机160万千瓦以上,总规模超过800万千瓦。推动金风200万千瓦风电制绿甲醇、京能和华能绿电制氢等项目开工建设,谋划推动中广核20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甲醇项目纳入自治区市场化消纳清单,全力打造蒙东绿氢生产合成氨、绿甲醇基地。提档升级园区建设。完成盟开发区C级以上化工园区评定,争取铁路专用线、金风庆源绿色供电项目年内完工。实施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污水管网改造、突泉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科右中旗工业园区综合管网工程,积极推动通辽至兴安盟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建设,持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三是持续做优生态文化旅游业。丰富旅游产品。发挥阿尔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优势,以乌兰毛都草原、五角枫生态旅游景区等载体,精心推出红色游、草原游、森林游、冰雪游、研学游等6类爆款旅游产品。全力打造“一馆十址”,加快打造兴安盟千里旅游环线、“三横一纵”自驾精品旅游线路,建设鹿角湾温泉营地、西口村美术营地等露营地6个。发展边境跨境游。聚焦“兴边游”品牌,启动创建阿尔山边境旅游试验区,推动互免旅游签证、国际航空旅游包机业务开通、8座以下小型车辆通行试点口岸等工作,力争边境游、跨境游人数分别增长5%和10%以上。做优宣传营销。以“兴安岭上兴安盟”域牌主体形象和“中国避暑旅游目的地”为依托,持续办好校友经济论坛、那达慕大会等活动,力争全年接待游客人数、旅游收入均增长15%以上。四是持续做活特色商贸物流业。扎实构建商贸物流体系。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力争乌兰浩特市、科右中旗、科右前旗实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县级综合商贸中心全覆盖,新增国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旗县1个。加快物流设施建设。完成乌兰浩特市大河物流综合冷链仓储项目建设,确保中企铁城物流园一期工程、乌兰浩特市联运中心项目和扎赉特旗冷链物流园区竣工投运。培育本土物流企业,引进中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引导金融保险和社会资本等投入商贸物流产业发展。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持续开展智能家居、购车补贴、绿色家电下乡等促销活动900场次,支持欧亚等商业综合体升级改造,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加强与京东、阿里等大型电商企业合作,开辟“兴安特产馆”等线上营销平台,完成网络零售额10亿元以上。科学设置临时生活消费市场6个,适时举办各种促销节、美食节活动12场,打造综合夜经济聚集区6个,培育消费新业态。
(三)加强生态保护建设。一是强化重点工程建设。聚焦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以率先实现“绿中无黄”为目标,全力推动综合治理18.15万亩、非沙化土地生态修复3.2万亩。企业化谋划实施6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提高当地群众参与度。坚决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完成营造林26万亩、种草改良130万亩,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20平方公里、侵蚀沟1254条。二是深化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执法。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草长制,持续深化与周边盟市河湖保护治理合作,推动林草重点工作可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在全盟推行内蒙古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数字化监管与服务平台。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工作,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重点企业环境安全监管等检查。强化规划落地。围绕提升生态规划的系统性和耦合性,进一步加强各类规划衔接和协调,通过强化谋篇布局使各个攻坚战役、各项重大工程、各类生态要素一体推进、一图尽览、一目了然。统筹“三大保卫战”。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抓好大乌兰浩特城区燃煤散烧治理;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完成科右前旗、科右中旗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划分调整;大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确保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三是加快促进转化。争取设立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古)兴安盟分中心,完成88万亩CCER造林碳汇项目交易;扎实做好经济林增效工程,继续推进300万亩木本油料基地、200万亩经济林及林下经济基地建设,完成28.7万亩建设任务。推动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盘活利用闲置低效用地,实施增减挂钩跨省交易项目1.2万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8200亩,新增工业用地全部按照“标准地”出让。打造阿尔山零碳小镇、白狼零碳林俗小镇,努力建设低碳城市、绿色乡村。
(四)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一是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自治区即将出台的4.0方案,对照制定我盟落实方案,力争年内完成全部任务。在3.4万名干部定向服务9.5万户市场主体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覆盖扩面工作,巩固“助企发展”专项行动成果。制定《兴安盟2024年全社会诚信建设促进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出台《落实诚信建设工程十项工作举措》,持续狠抓政务诚信建设,针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等政府失信问题靶向发力,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二是以更大力度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国企改革,深入实施农垦改革、“三变”改革、宅基地改革、水价综合改革、高考改革等工作,加快建筑业企业“分改子”,全力抓好科学储粮、增量配电网、草原保险、草畜平衡示范县等试点工作,确保改出实际效果、试出先进经验、闯出兴安模式。三是以更宽视野扩大对外开放。抓好自治区自贸区创建工程协同发展任务,推动阿尔山口岸常年开放、互市贸易区封关运营。积极争取蒙古国重要能源矿产和农牧资源进口,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实现铁矿砂等产品落地加工或中转外运。推动与俄罗斯、意大利、法国、瑞士等国家相关地区开展交流合作,加强与蒙古国东方省定期会晤。深化“六个北京品牌”项目合作,加快推动与广东省对接的32个合作事项落地,紧紧抓住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政策机遇,深度融入长春都市圈,深化兴通、兴呼、兴齐白合作,实现产业协同发展。
(五)大力推动城乡融合。一是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突出抓好以大乌兰浩特为中心城区的一体化建设。启动实施“两路两桥”等13个项目,谋划实施海绵城市、智慧停车场等项目,进一步增强大乌兰浩特城区辐射能级和带动作用。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推动“红色物业”建设,着力打造全区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物业品牌。二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打造示范旗县2个、示范苏木乡镇12个、示范嘎查村86个。实施土特产培优工程,新培育特色庭院经济村100个,户均增收5000元。广泛开展“中华文化大家学”等活动600场,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村容村貌改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绿化美化乡村52个、厕所改造4080户。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白阿线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段开行动车改造项目,积极盯跑“两伊”、白突乌、齐乌通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推动G1015新发至科右中旗、S309繁殖场至阿力得尔、G334新发至高力板等公路项目年内完工通车,完成农村公路建设440公里。积极盯跑阿尔山机场扩能改造项目和科右前旗、科右中旗通用机场项目尽早获批,加快办理乌布林水库工程前期手续,确保引绰济辽一期主线工程基本竣工、二期工程完成40公里管线铺设安装。
(六)大力推动民生事业。一是切实稳定扩大就业。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增收“四大行动”“六大举措”,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员1万人以上。二是切实提升教育质量。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抓好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实习实训楼、盟幼儿园第一分园等29个教育项目建设。加大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推进兴安职业学院“双高”创建和升本工作。三是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加强盟直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均衡布局。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持续抓好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改善等工作,实现县域住院量、基层诊疗量分别提升3%,住院次均费用降低2%。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功能,着力提升全盟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是抓好温暖工程。盯牢2024年531.4万吨热电联产企业用煤合同履约,保障好农牧民每户2吨暖心煤。积极争取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加快推进科右前旗清洁供暖试点一期工程。实施管网、换热站及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10个,新改建供热管网134公里、换热站3个,实施外墙保温改造11万平方米。推动平衡调控改造,安装完成73座换热站热网和视频监控系统。
(七)着力维护和谐稳定。一是持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多种方式开展共同体意识教育“八进”活动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兴安领创”运营工作,广泛开展“石榴籽同心筑梦”等系列主题活动,认真落实全国第一批旅游促“三交”试点任务,抓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以建设“一流边防线”为抓手,高质量推进“四边工程”,投资5亿元,完成基础设施、民生保障、产业建设三大类项目31个。开展“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支持抵边近边新村建设,改善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兴边富民与守边固边协同发展。二是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启动盟应急综合救援基地建设,确保盟应急指挥中心年内建成投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和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启动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安全教育“五进”活动。三是有效防范重点领域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管控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60个、380万平方米,扎实做好保交楼、保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剩余452套交付任务。四是纵深推进平安兴安建设。探索开展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和“四所一庭”联动。落实信访包联包案制度,坚持把推广“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与推行信访代办制有机结合,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4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盟人大工委的监督,坚定信心、开拓奋进,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向全盟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