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自治区督察组”)交办我盟涉及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举报案件14批共92件(来电81件、来信11件),按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污染类型),属生态破坏类55件、属大气污染类29件、属水污染类6件、属土壤污染类9件、属噪音污染类8件、其他污染类2件;按地区分,属乌兰浩特市26件(盟农垦集团1件,盟经济技术开发区1件)、属扎赉特旗20件(盟农垦集团1件)、属科右前旗19件(盟农垦集团5件)、属突泉县8件、属科右中旗19件。
兴安盟现已办理完成第九批次群众环境信访案件8件,按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污染类型),属生态破坏类6件、大气污染类2件、水污染类3件。
以上案件已办结8件。兴安盟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群众环境信访案件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持续精准科学、依法推进问题核实督办和整改落实工作。
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