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及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纲要》《内蒙古自治区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提高兴安盟质量总体水平,深化质量强盟建设,结合我盟实际,制定了《兴安盟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区建设纲要〉加快质量强盟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全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坚持质量第一、以质取胜,以增强兴安盟产业质量竞争力为核心,以推动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升级为重点,深入开展质量强盟建设,全面提高全盟质量总体水平。
二、起草过程
《意见》起草过程中,经多次会议研究,组织法律专家、质量专家对文稿进行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部分企业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后形成《意见》初稿,提交兴安盟行署2024年第22次常务工作会议研究通过。
三、重点工作
《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要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力,坚持质量发展绿色导向,推动质量发展惠民利民。二是增强产业质量竞争优势。要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培育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三是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提高工业品质量水平。四是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推动建筑材料品质提升,提升建筑质量水平。五是增加优质服务供给。促进生产服务专业化发展,推进生活服务品质化多样化,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化品质化。六是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强化质量技术创新应用,推动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打造兴安盟特色优势品牌。七是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管理,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八是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要加强质量法治建设,强化质量政策制度落实,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加强质量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实施、完善评估考核,确保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