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亮亮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我盟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我盟中药(蒙药)科研与创新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盟中医药(蒙医药)工作在盟卫生健康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全区、全盟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为主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谋划、全力推进。
一、开展情况
一是我委高度重视发展学术传承工作,2023年我委申报自治区学术经验指导老师8名,继承人16名;第七批全国学术经验继承老师1名,继承人2名;并组织盟蒙医院、盟人民医院、中旗蒙医医院启动师承工作,开展拜师仪式并签订了协议书等,正式开展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根据自治区第四批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2023年度考核通知要求,已完成自查工作,盟卫健委组织专家完成第二年度的继承教学考核工作。
二是我委积极招纳贤才,2023年各中蒙医院引进人才38名,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824人,医师中中蒙医占比达到69.6%,人员数量和结构日趋合理。同时,我盟充分利用“师承教育”这个中蒙医药人才培养的经典模式,大力传承学术经验,继承人已达90余人。2023年,全盟二级以上中医(蒙医)医院共引进人才72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2名,中医(蒙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1824人,医师中中医(蒙医)占比达到69.6%,数量和结构日趋合理的中(蒙)医药人才梯队建设基本完成。
三是古典挖掘和科研创新同步推进。积极挖掘、收集、整理中蒙医药古籍文献,开展制剂品种汇总、药材炮制方法、药材汇总、常用方剂、老蒙医医生临床经验汇编等编纂整理工作。盟蒙医院新址建设“博物馆”融合蒙医药与健康、养老、旅游等元素。各医院结合临床工作,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国家级、自治区级和盟级科研项目分别达到1项、10项和1项。
四是努力打造名蒙医诊疗区、蒙药材标本馆、中医主题文化健康步道等,加强文化内涵和形象建设,营造浓厚的中医药(蒙医药)文化氛围,宣传和科普中医药(蒙医药)文化,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药(蒙医药),扩大中医(蒙医)医院社会影响力。
五是提升制剂能力。目前全盟3家蒙医医院设有蒙药制剂室,截至2023年12月末三家医院蒙药制剂产值5103.26万元,共生产制剂152个备案品种,盟蒙医院完成院内成果转换2项。实行蒙药全程质量监控,并不懈努力提升蒙药质量,以确保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需求。
六是全力建设治未病中心。目前全盟2家三级中医 (蒙医)医院规范建设治未病中心和康复中心,二级中医(蒙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及康复科,开展“甘露药浴、沙疗、茶疗、竹罐疗法、策格疗法、针灸拔罐疗法”等非药物特色疗法,充分发挥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作用,向基层推广适合本地区的蒙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了蒙医药“简、辩、验、廉”的特色优势。
二、下一步计划
结合您的建议,今后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推进中医药(蒙医药)科研与创新工作。
一是我们将发挥盟内三级医院的2家蒙医药研究所及全盟蒙医药学会的职能,依托现有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以及盟级重点专科建设,引领和带动蒙医药科研课题及蒙药研发、蒙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组织专家整理收集制剂传统工具、炮制工艺、古籍文献、验方、秘方等,推动我盟蒙药产、教、传、研一体化发展。大力开展制剂剂型改革工作,组织精锐力量,在优势病种专药、备案品种和专利新药上有突破,推进院内制剂在盟内调剂使用或医联体内调剂使用工作,不断扩大蒙药使用范围,提高蒙药服务率。发挥“一人一方蒙药配制中心”的功能,挖掘整理文献,取得制剂备案号,推广使用。
二是加强对蒙医药文化的宣传,积极打造蒙医药知名文化品牌,提升蒙医药文化的辐射力、带动力和影响力。加大继承和创新工作,抢救和保护蒙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挖掘、收集、整理、研究民间古方、秘方、名方力度,做好我盟蒙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利用工作,保护和利用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重视蒙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蒙成药标准化翻译工作。加强蒙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开拓蒙医药的发展空间,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兴安盟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李倩
承 办 人 电 话:8266750